唐重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唐重,1083—1128年,字圣任,号元任,眉州彭山县人,名书法家。
宋徽宗大观三年(1109年)进士。初任蜀州司理参军,后升吏部员外郎、起居舍人。
人物专题
基本信息
|-姓名 唐重
|
字号 字圣任,号元任
|
民族 汉
|
官职 吏部员外郎、起居舍人
|
追赠 资政殿学士
|
谥号 恭愍
|
出生地 眉州彭山县
|
出生时间 1083年
|
去世时间 1128年
|
所处时代 北宋
|
唐重,字圣任,眉州彭山人。少有大志。大观三年(1109)进士。徽宗亲策士,问以制礼作乐,重对曰:“事亲从兄,为仁义礼乐之实。陛下以神考为父,哲宗为兄,盍亦推原仁义之实而已,何以制作为?”授蜀州司理参军,改成都府府学教授,知怀安军(宋置,元初升为怀州,寻省,故城在今四川金堂县东南五十里)金堂县,授辟雍录(辟雍录:到太学的预备学校里当老师)。
先是,朝廷以拓土为功,边帅争兴利以徼(jiǎo:窃取,抄袭,求)赏,凡蜀东西、夔峡路及荆湖、广南,皆诱近边蕃夷献其地之不可耕者,谓之纳土,因置州县,所至骚然。重以其利害白之宰相,因是荐之,召对。迁吏部员外郎、左司郎官、起居舍人。
金人入京师,重言:“开边之祸,起于童贯,故金人以贯为祸首。若斩贯首,遣人传送于金,尚可缓兵。”或献议远避,重闻卫士语,以告于朝,始定守城之计。擢右谏议大夫。时宰执各主和战二议,重上疏乞命其廷辨得失。金人要求金帛,中书侍郎王孝迪下令,有匿金银者死,许人告。重曰:“如此,则子得以告父,弟得以告兄,奴婢得以告主矣,岂初政所宜?”即与御史抗论,乃止。又累疏乞斩蔡京父子以谢天下。寻迁中书舍人,词命多所缴奏。又言:“近世不次(不次:不按寻常的次序。超越常规的恩宠。指特殊的恩宠)用人,其间致身宰辅,有未尝一日出国门者。乞先补外,以为之倡。”上开纳,而宰相执奏以为不可。明日,台谏皆得罪,重落职知同州。
金人已陷晋、绛,将及同。重度不能守,乃开门纵州人使出,自以残兵数百守城,以示必死。金人疑有备,不复渡河而返。降诏奖谕,擢天章阁待制。先是,陕西宣抚使范致虚提五路兵勤王,至陕州(三门峡市)。重遗致虚书,言:“中都倚秦兵为爪牙,诸夏恃京师为根本。今京城围久,人无斗志,若五路之师逡巡未进,则所以为爪牙者不足恃,而根本摇矣。然溃卒为梗,关中公私之积已尽;又闻西夏侵掠鄜延,为腹背患。今莫若移檄蜀帅及川峡四路,共资关中守御之备,合秦、蜀以卫王室。”致虚锐于出师,由渑池屯千秋镇,为金将所败,军皆溃,退保潼关,而五路之力益耗矣。重募人间道走京城归报。二帝既北行,重即移檄川、秦十路帅臣,各备礼物往军前迎奉。
未几,高宗即位,重上疏论今急务有四,大患有五。所谓急务者,以车驾西幸为先,次则建藩镇、封宗子,通夏国之好,继青唐之后,使相犄角,以缓敌势。所谓大患者,法令滋彰,朝纲委靡,军政败坏,国用竭,民心离。欲救此者,宜守祖宗成宪,登用忠直,大正赏刑,诚今日之急务。
长安谋帅,刘岑自河东使还,上亦询可守关中者,岑以重对,乃以天章阁直学士知京兆府,寻兼京兆府路经略制置使。
重前在同州,凡三疏上大元帅府,乞早临关中以符众望。且画三策:一谓镇抚关中以固根本,然后营屯于汉中,开国于西蜀,此为策之上;若驻节南阳,控楚、吴、越、齐、赵、魏之师,以临秦、晋之墟,视敌强弱为进退,选宗亲贤明者开府于关中,此为策之次;傥因都城,再治城池汴、洛之境,据成皋、崤函之险,悉严防守,此策之下;若引兵南度,则国势微弱,人心离散,此最无策。暨至永兴,又六上疏,皆以车驾幸关中为请。并条奏关中防河事宜,大意谓:虢、陕残破,解州(今属运城市)、河中已陷,同、华州沿河与金人对垒,边面亘六百余里。本路无可战之兵,乞增以五路兵马十万以上,委漕臣储偫(zhì:积储,储备)以守关中。
章凡七八上,朝廷未有所处。重复上疏曰:“关中百二之势,控制陕西六路,捍蔽川峡四路。今蒲、解失守,与敌为邻,关中固,则可保秦、蜀十路无虞。缘逐路帅守、监司各有占护,不相通融。昨范致虚会合勤王之师,非不竭力,而将帅各自为谋,不听节制。乞选宗亲贤明者充京兆牧,或置元帅府,令总管秦、蜀十道兵马以便宜从事,应帅守、监司并听节制。缓急则合诸道之兵以卫社稷,不惟可以御敌,亦可以救郡县瓦解之失。”又乞节制五路兵,俱不报。
金将娄宿渡河陷韩城县,时京兆余兵皆为经制使钱盖调赴行在。重度势不可支,以书别其父克臣曰:“忠孝不两立,义不苟生以辱吾父。”克臣报之曰:“汝能以身徇国,吾含笑入地矣。”及金人入境,重遗书转运使李唐孺曰:“重平生忠义,不敢辞难。始意迎车驾入关,居建瓴之势,庶可以临东方。今车驾南幸矣,关陕又无重兵,虽竭智力何所施,一死报上不足惜。”下图是中国十大古村落之陕西韩城市党家村。
及金兵围城,城中兵不满千,固守逾旬,外援不至。而经制副使傅亮以精锐数百夺门出降,城陷,重以亲兵百人血战。诸将扶重去,重曰:“死吾职也。”战不已,众溃,重中流矢死。初,唐孺以其书闻,俄以死节报。上哀悼之,赠资政殿学士,后谥恭愍。 [1][2]
史籍记载
- 《宋史卷四百四十七·列传第二百六·忠义二·唐重传》
参考资料
- ↑ 眉山历史人物图注(45)——唐 重
- ↑ 《彭山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