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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兰》欧大任作品,欧大任是明朝时期的官员,是嘉靖四十二年的状元,隆庆时期,担任江都训导,后奉命修《世宗实录》[1],升任国子监助教、改大理寺左评事,官至南京工部屯田司主事等职,因年老辞官,在家乡去世。
著有《百越先贤志》、《广陵十先生传》、《平阳家乘》及文集,另有《思玄堂集》、《旅燕集》、《浮淮集》、《轺中集》、《游梁集》、《南翥集》、《北辕集》、《屧馆集》、《西署集》、《秣陵集》、《诏归集》、《蘧园集》等诗集,已由后人汇刻为《欧虞部诗文全集》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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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风乍泛露华香,洲曲双茎绿叶长。 咫尺云中君欲下,好将纫佩寄潇湘。 |
” |
— [明代]欧大任 |
作者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出生,字桢伯,号仑山,生于世代书香之家,幼年即博涉经史,14岁时督学集十郡优等生会考,三试皆第一。他和梁有誉、黎民表、吴旦同在大学者香山黄佐门下读书,均感到岭南诗坛自“前五子”后比较沉寂,便共同修复南园,使岭南诗坛再次复振。但欧大任科场运气不佳,八次乡试不中,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47岁时才以贡生资格入京应试,终取得廷试第一。
隆庆四年(1570年),54岁的欧大任[2]才授官江都训导。不久,奉命进京参加修纂《世宗实录》,完成任务后,转荐光州学正,升邵武(今福建邵武县)教授。
万历三年(1575年),升国子监助教。不久,欧大任改任大理寺左评事。他秉法办事,多所平反冤狱,不受权贵嘱托。黄太监之侄杀了人,司寇打算设法为之抵罪,被欧大任驳正。
万历九年(1581年)欧大任任南京工部屯田司主事,翌年转虞衡郎中,督修孝陵。
万历十二年(1584年),告老乞休,致仕回乡。回到家乡以后,在顺德赤花洲筑清朗阁收藏典籍,手不释卷,爱好读书的习惯至老不变。他安居11年,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去世,活了8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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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明实录世宗实录》·大卷五十四,汉程国学
- ↑ 欧大任诗歌艺术特点浅探,豆丁网,201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