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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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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月杨逵执笔的《和平宣言》,被《大公报》转载,触怒台湾省主席陈诚。而在四六事件时,亦遭到逮捕,经军法审判判处12年有期徒刑,至1961年才自绿岛获释,这也是杨逵一生中最长的一次牢狱之灾。
《和平宣言》的内容,除了建议释放二二八事件被捕的人民之外,同时也主张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当时的第二次国共内战。
全文
陈诚主席在就任的记者招待会宣布:以人民的意志为意志,以人民的利益为利益。这是我们以为是正确的。但是人民的意志是什么呢?需要从人民心坎找出的,不能凭主观决定。
据吾人所悉,现在国内战乱已经临到和平的重要关头,台湾虽然比较任何省份安定,没有战、亦没有乱,但谁都在关心著这局面的发展。究其原因,就是深恐战乱蔓延到这块干净土,使其不被卷入战乱,好好的保持元气,从事复兴。我们相信台湾可能成为一个和平建设的示范区。
可是和平建设不是轻易可以获致的,须要大家协力推进:
第一,请社会各方面一致协力消灭所谓独立以及托管的一切企图,避免类似“二二八”事件重演;
第二,请政府从速准备还政于民,确切保障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出版、思想、信仰的自由;
第三,请政府释放一切政治犯,停止政治性的捕人,保证各党派依政党政治的常轨公开活动,共谋和平建设,不要逼他们走上梁山;
第四,增加生产,合理分配,打破经济上不平等的畸型现象;
第五,遵照国父遗教,由下而上实施地方自治。
为使人民意志不被包办,各地公正人士须要从速组织地方自治促进会、人权保证委员会、动员广大人民,监视不法行为与整肃不法份子。
我们相信,以台湾文化界的理性结合,人民的爱国热情,就可以泯灭省内省外无谓的隔阂。我们更相信:省内省外文化界的开诚合作,才得保持这片干净土,使台湾建设上轨,成个乐园。因此,我们希望,不要再重武装来刺激台湾的民心,造成恐惧局面,把此一比较安定干净土以战乱而毁灭。
我们的口号是:
(一)清白的文化工作者一致团结起来!
(二)呼吁社会各方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
(三)防止任何战争波及本省。
(四)监督政府还政于民,和平建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