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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教学法

Hwx讨论 | 贡献2021年3月10日 (三) 14:39的版本 教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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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教学法

中文名: 听说教学法

外文名: audiolingual method

定 义: 语言教学法

心理学根据: 以行为主义为主

听说教学法(audiolingual method;audiolingualism)是一种外语或第二语言教学法。听说教学法在心理学上的根据以行为主义为主,而行为主义的中心主张之一即是刺激-反应及增强理论。行为主义者认为世界上存在的生命体都是经由“增强”来获致特定的行为的:如果做得对,就获得正向的回馈,例如奖品;如果做错了,就得到负向的回馈,例如惩罚。重复这样的过程,久而久之,学习者就会习惯成自然,“学会了”该行为。[1]

目录

语言教学

这种语言教学法与较早的直接教学法有部分相近之处。两种教学法都主张教师应该避免使用学生的第一语言、避免讲解生词文法,而应该直接用所要学的目标语言来教学生。但直接教学法重视词汇的教学,而听说教学法则否。听说教学法较重视教师借由充分的操练,使学生学会如何自动自发地使用特定的文法结构。

应用在实际的语言课堂中,使用听说教学法的教师会呈现正确的范例,让学生模仿、重说。教师接下来可能会介绍新的词汇让学生进行代换练习,目的是要让学生更加熟练在范例中使用的文法结构。教师不必解释文法,学生唯一要做的也仅仅是把语言的形式记忆下来。重点是学生要一直重复操练特定的结构,直到他们有能力不经思考就能使用该结构为止。学生并没有真正能够控制自己输出话语的机会,教师要的也是某种特定的、正确的回应,才能给予学生正向的回馈。换言之,听说教学法并不认为学生需要在语言课堂中表达自己真正的意见或想法。总的来说,听说教学法的种种特征都与当代流行的沟通式教学法大相径庭。

代表人物

听说教学法的代表性人物之一是任职美国密歇根大学英语学院院长的查尔斯.弗莱斯(Charles Fries)。他认为学生学习语言的起点就在于学习结构或文法。也就是说,学生有责任学会背诵基本句型及语法结构。弗莱斯后来将史金纳的行为主义心理学理论融合到听说教学法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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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教学法演示-听说法

听说教学法 Audio-Lingual Method

教学原则

本教学法于1945年由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一位名叫CharIes Fries的人所创立,因此,本教学法也称为“密西根式教学法”(Michigan Method)。此外,又因本教学法采用大量(听说) “反复练习”(drills)的教学模式,让一个人对于目标语中的字汇和句型借由不断的口语重复,达到滚瓜烂熟的程度。这样的教学观有点像学手排车,刚开始需要去记忆各个排档的位置,并学习如何在换档时切换离合器,但是在经由不断地练习后,自然就可以不经思考的切换档位。这样反复操练的学习方式也非常类似军中训练战斗技能的方式,因此本教学法又称为“军队式教学法”(Army Method)。

教学原则(Teching principles)

本教学法最主要建立在心理学“行为学派”(Behaviorism)的理论基础上。该理论学派认为,语言是一套有系统的“语言习惯”(habit)。不论对母语或目标语学习者来说,语言学习只有借由不断地“增强”(reinforce)和“反复练习”(repeat),正确的语言习惯(habit formation)才能在脑海中根深蒂固。针对这样的精神,课堂活动通常会着重在老师的示范和学生的模仿及反复练习。每一单元通常以一“简短对话”带出每课文法重点(每一课通常只有一个文法重点;老师会在介绍对话前,将此文法重点写在黑板上)。接下来,老师会把对话从头到尾念一到两次:老师第一次念时,学生着重倾听老师的示范发音,并不跟着念。第二次开始,老师带学生逐句重复对话,直到学生可以把课文中的每一句话熟记于心。每一次的重复练习,老师皆会先提供正确的发音示范(correct modeling);学生的首要任务就是想办法精确的模仿(mimicry)老师的示范。

在完成一节课之前,老师通常会再带全班的学生回到本课课文(对话内容)。老师先念一次课文,学生再重复念一次课文。在经历了一节课的反复练习后,学生此时应已能熟练且精确的念出课文对话。 在听说教学法中,最主要有几种反复练习(drills)技巧:

● 倒推练习技巧(backward build-up drill):此技巧通常着重在字汇、辞汇或困难句型的练习。

● 句型代换练习(substitution drill)在此种练习中,老师会以类似照样照句的方式重复强化该句型在学生脑海中的印象。

● 句型转换练习(transformation drill):作句型转换练习时,老师会先示范原始句型。

不论是进行哪一种反复练习,老师要随时注意并维持学生回答的速度,尽可能地鼓励学生“快速正确”地进行代换或转换练习。从以上教学原则和常用课堂技巧描述,可以发现,在听说教学法的教室中,学生几乎都是一直不断地在做重复性练习,从单字扩展到词,再扩展到句子和对话。这是因为本教学法的支持者认为,学生在快速机械化的反复练习中会逐渐“内化”(internalize),“归纳”(induce)出该课文法重点。因而,在本教学法中,通常没有直接的文法规则解释。为帮助学生理解对话内容或归纳整理文法重点,老师会在课堂上大量使用动作或辅助教具(visual aids)。对于每课字汇,老师只简略地介绍会阻碍学生理解的重要单字(contentwords)。另外,就课堂语言的使用来说,本教学法支持者普遍认为学生的母语会成为学生学习目标语的主要障碍。因此,本教学法鼓励老师在教室中只使用目标语。当学生的理解发生问题时,老师会以肢体动作、辅助教具或举例帮助学生了解。学生在课堂中也绝对禁止使用母语。

最后,针对四种语言技能的培养,本教学法支持者认为听、说、读、写技能应“循序渐进”地培养,听讲口语能力的养成应优先于读写能力的培养。老师的角色(Roles of the teacher)老师教学的重点是以目标语,提供“老师对学生”或“学生对学生”间反复练习和模仿的机会;在练习中,老师随时针对发音(pronunciation)和语言结构(grammar)提供正确的示范(modeling)。对于学生正确的模仿,老师应不断给予正面的肯定(positivefeedback),来激励学生学习的动机。在此教学法中,老师控制了大部分的学习内容。对学生错误的态度(Views on students'errors)语言学习被视为正确语言习惯的养成。学习过程中的错误会导致不正确的语言习惯。因此在课堂上教学或做练习时(drills),老师会随时针对发音或文法错误进行纠正。

评量方式(Assessment) 本教学法的评量方式比较不注重语用知识的评量(如:针对某一情境,学生是否使用适当的用字遣辞去沟通)。因此,试题重点通常在评鉴学生是否熟悉某一文法规则(如:第三人称单数所搭配的动词通常要加S) ,或能区别发音类似字(minimaI pairs)的细微差异(如vice vs.rice)。

参考来源

  1. 听说教学法(转),新浪网 ,2009-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