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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分離讀音tóng àn fēn lí,漢語詞語,基本意思為在刑事訴訟中,為了分開審訊,將同案分成兩個或兩個以上被告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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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分離 [severance]在刑事訴訟中,為了分開審訊,將同案分成兩個或兩個以上被告人

被告人是指被訴稱侵犯了原告民事權益,由人民法院通知應訴的人,是「原告人」的對稱。被告是民事訴訟中的一方當事人。凡具有訴訟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人都可以成為被告人,被告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被告人的稱呼只是訴訟程序發生的一種假定,被告是否確實與原告發生民事權益爭執,是否應追究民事責任,只有通過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並作出裁判後才能確定,因此不能認為被告人都是無理的,被告人在民事訴訟中與原告人的訴訟地位平等,同樣享有廣泛的民事權利,也要承擔相應的訴訟義務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