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憲祖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葉憲祖 | |
---|---|
出生 | [清][公元1566年-1641年] |
國籍 | 中國 |
別名 | 字美度、相攸,號六桐、桐柏 |
職業 | 槲園外史、槲園居士,又稱紫金道人 |
葉憲祖(1566—1641),明浙江餘姚人,字美度,一字相攸,號六桐、桐柏、槲園居士、紫金道人。又稱紫金道人。晚明著名劇作家、戲曲家,是吳江派代表人物。
生平簡介
少入太學,萬歷四十七年(1619)進士。任大理寺左評事,工部虞衡司主事;授新會知縣,為治有聲。因平海盜有功遷大理寺評事,改工部主事。因不肯趨附魏忠賢被革職,遂歸里講學。崇禎元年(1628)為南京刑部郎,出守順慶(今四川南充市);升湖廣副使,備兵辰沅(今湖南沅陵縣)備兵副使。葉憲祖因不肯趨附魏忠賢,一度被削籍革職。 魏忠賢被戮後,葉憲祖又於崇禎三年(1630)復起,補南京刑部主事,後授廣西按察使,但未赴任,歸家五年後謝世,享年76歲。 卒後,婿黃宗羲撰墓志銘。工詩文,長填詞,時人稱其詩文「合漢唐之所長」。平時好度曲,一曲脫稿,即有伶人上演。
著作
葉憲祖是一位多產作家,已知著有傳奇七種,雜劇二十四種。
現存傳奇有《鸞篦記》(代表作品)、《金鎖記》。
雜劇有《夭桃紈扇》、《碧蓮繡符》、《丹桂鈿盒》、《素梅玉蟾》、《罵座記》、《易水寒》、《北邙說法》、《團花鳳》、《寒衣記》、《生死緣》、《玉麟記》、《琴心雅調》、《渭塘夢》等。玉匙》等。
代表作
《鸞鎞記》是他所寫傳奇的代表作,與沈璟的《義俠記》、汪廷訥的《獅吼記》、袁於令的《西樓記》、範文若的《鴛鴦棒》等,同列為吳江派戲曲作品中較為優秀的劇目。 《鸞鎞記》今所存為明末汲古閣原刊本,收入《古本戲曲叢刊》二集,全本分上下卷共二十七出。另有今存綴玉軒藏抄本《鸞鎞記》,共三十四折,與明刊本有所不同。 據近人考證,明刻本《鸞鎞記》大約作於萬曆二十二年至三十八年(公元1594-1610年)之間。《鸞鎞記》的部分素材採自《唐詩紀事》和《南部新書》,但劇中人物皆實有,事則多出虛構。此劇虛構了唐朝末年杜羔和趙文姝、溫庭筠和魚玄機兩對青年男女的愛情糾葛,並穿插賈島科舉落第、削髮為僧的故事。劇中寫道,唐末詩人杜羔、賈島和溫庭筠乃至交好友,杜羔曾以一對碧玉鸞鎞為聘物,與趙文姝訂下婚約。趙文姝把碧玉鸞鎞中的一支轉贈鄰居——她的結義妹妹、女詩人魚玄機。然後魚玄機又以此為聘,與溫庭筠結為連理。劇作的主旨實為抨擊晚明腐敗的科場,且寄寓作者二十五年科場蹭蹬的不平之慨。該劇用心於結構,頗具匠心。在劇中,他一方面批判了明代科舉制度的弊端,另一方面又闡發了進步的婦女觀,表明了自己鮮明的愛憎和對社會的批判態度。《鸞》劇自晚明起常有演出,至清末仍活躍在舞台上。
葉憲祖的另一代表作《金鎖記》,寫元代一冤案得以平反的故事,共三十三出。該劇的劇情是這樣的:元代山陽縣秀才竇天章,家中貧困,想去京城應試,又無力照看女兒竇端雲(竇娥),只得將十三歲的女兒送給蔡家做童養媳。誰知竇娥的未婚夫蔡昌宗外出求學時墮水而亡,竇娥未婚先寡。一日蔡母去向賽盧醫討債,幾乎為賽所害,幸得張驢兒及其母張氏搭救,方得倖免。為報答救命之恩,蔡母同意與張氏母子合家而住。誰知張驢兒居心不軌,欲逼竇娥嫁給他,見竇娥不從,便在湯中下毒,欲害蔡母。哪料張母誤服毒湯,即刻殞命。張驢兒逼婚不成,便狀告竇娥毒殺張母,昏聵的官吏將竇娥問成死罪。處決竇娥的那天,法場上突然狂風大作,雪降三尺,臨斬官恐有冤情,吩咐停刑。這時,竇天章做了兩淮廉訪使,巡查各地案件,竇娥冤遂得平反。張驢兒越獄逃跑,遭雷擊身死,失職的官吏也被懲處。而蔡昌宗墮水後被龍女所救,又被龍女送入文場,得中狀元,舉為翰林,最終與竇娥團圓。[1]
【江行】七言律詩
杳靄中流二水分,人傳此地弔湘君。
南天漸隱巴陵樹,西塞猶飛夢澤雲。
傍晚魚龍常涌沫,隔江鳧雁自呼羣。
年來已覺風波慣,枕上漁榔處處聞。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