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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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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久镛
联合国国际法院原院长
出生 1926年10月9日
浙江宁波
国籍 中国
职业 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

史久镛 (1926年10月9日-2022年1月18日) 男,著名国际法学家[1]。1926年10月9日生于浙江宁波。 早年就读于上海圣约翰大学,获政治学学士学位,后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修法学,获国际法学硕士学位,1951年毕业后留校从事国际法学研究。外交部原法律顾问,联合国国际法院原院长[2]

1994年2月6日,任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2000年2月至2003年2月任国际法院副院长,2004年2月6日当选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这也是自联合国国际法院1946年成立以来首位中国籍法官担任院长[3]

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史久镛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4],并获评"外交领域国家利益的忠实捍卫者"[5] 。 2019年12月18日,史久镛入选"中国海归70年70人"榜单[6]

史久镛先生是当代中国国际法专家。 史先生1926年10月出生在宁波,后随父母迁居上海。史先生的父亲是一名染料商人,在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江南,经营染料生意是一条发家致富的重要途径。因此史久镛家境富裕,这就为他从小就受到良好教育提供了前提条件。1993年,史久镛先生当选为国际法院法官;2000年,当选为国际法院副院长;2003年2月,当选为国际法院院长,成为国际法院自1946年成立以来首任中国籍院长。2006年,史久镛卸任国际法院院长,继续担任国际法院大法官。2010年5月,84岁的史久镛辞去国际法院大法官职务回国。

人物简介

具有卓越学识和公正品格的人

这是自国际法院1946年成立以来,首次由中国籍法官担任院长。在此之前,史久镛曾于1993年11月首次当选国际法院法官,任期9年。2002年10月21日,第57届联合国大会再次以高票选举他为国际法院法官。在此之前,史久镛曾于2000年2月当选为联合国国际法院副院长。史先生的当选,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唐家璇在贺电中所说,是国际社会对其"卓越学识和公正品格的肯定",是"个人的荣誉,是中国法学届的荣誉,也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荣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梁淑英曾在早年和史久镛打过交道,他评价史"话不多,很持重、严谨,对专业知识十分娴熟精通"。梁教授记得,史久镛曾多次以中国代表团代表或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国际会议及外交谈判。

1985年到1993年任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方首席代表处法律顾问,在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判断中,史久镛高水平、出色地发挥了法律专家的作用。在梁淑英教授看来,史当选"充分说明他无论学识还是品德都赢得了其他法官的认同与尊敬"。

国际法学研究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相林认为,在史久镛当选国际法院院长的背后,折射出中国在国际私法仲裁机构的地位日渐提升。

"只要有过一点国际法常识的人,就不可能不知道史久镛这个名字。"在北京国际法学界的很多圈内人士看来,史先生的当选是其个人学识、人品的"必然结果"。

史久镛
外交领域国家利益的忠实捍卫者史久镛

现年77岁的浙江宁波人史久镛,在国际法学领域堪称学识渊博、造诣精深。谈到如何走上国际法学道路的问题,史久镛说,在他上大学的时候,中国正处于战争年代,"9.18"、"8.13"、第二次世界大战等事件让他意识到"弱国无外交"的深刻含义。也使他经常思考国际法治和世界和平的问题,并因此对国际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最终走上了国际法学研究的道路。

1948年,史从上海圣约翰大学政治系毕业,并于1951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法学硕士学位。1954年回国后,史久镛一直从事国际法的教育和研究工作,1980年开始担任外交部的法律顾问,参与关于香港回归问题的中英谈判,并担任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的法律顾问。

1987年,史被选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直到1993年11月当选国际法院法官。

忘却自己的国籍

在国际法院的答疑手册上有这么一句话:国际法院的大法官一旦当选,就不再代表他们各自的政府。

国际法院是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设立的,其前身为1922年有国际联盟设立的常设国际法院,院址设在荷兰海牙和平宫。作为联合国六个主要机构之一,国际法院的主要职责是审理国家间的法律争端案件,它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按照《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由15名不同国籍,其任职资格要求品格高尚,并是一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或公认的国际法法学家。

在这次判决以色列隔离墙问题之前,国际法院成立已作出74个判决,内容涉及陆地及海洋划界,领土主权、不使用武力、不干涉内政、外交关系、劫持、庇护、国籍、通行权和经济权利等诸多法律问题。

由于国际法院所审理的案件涉及一国甚至多国重大利益,国际法院的法官被要求做到"绝对公正",并在行驶职权的过程中忘记自己的国籍,而仅仅以一个法官的身份审理案件。

有一个细节也许能体现国际法官门的"绝对公正"。史先生当选院长不久,在海牙办公室接受了中国一家媒体的采访。采访中记者提到,美国布什政府鼓动一些国家威胁国际刑事法院,如果不给予美国维和军人以刑事豁免权,就将取消军事援助。

记者请史先生评价这种行为,史先生拒绝回答,他说:"作为国际法院的法官,我无权对成员国的内部事务发表看法。"

史久镛的态度是国际法院法官们严守中立的体现,实际上,在国际法院的答疑手册上有这么一句话:国际法院的大法官一旦当选,就不再代表他们各自的政府,他们的首要职责就是保证绝对公正。

这种严格的职业操守准则,或许和史久镛当选国际法院法官时的态度如出一辙:"我在国际法院的惟一身份就是法官,我的法律信仰就是按照现行的国际法从事审判。"

主要兼职

历任中国国际关系研究所和国际问题研究所的国际法研究员、外交学院国际法学教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等职。

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法律顾问、外交学院兼职教授、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关于香港问题)中方代表处法律顾问、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香港法律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涉外经济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兼职教授、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等职。

1994年当选为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2003年宣誓就任任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

相关作品

《外交庇护》、《条约法讲演集》、《南极的法律问题》、《普遍优惠制度与国际贸易》、《香港与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等。

重要活动

接受采访

位于荷兰海牙的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史久镛先生23日表示,国际诉讼案件的政治敏感性和众多机构对国际法条款的不同解释是国际法院面临的2个巨大挑战。

史久镛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从国际法院受理的案件来看,案件的政治敏感性越来越高。如何适当处理国家间的纠纷,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是国际法院需要面对的一个难题。他说:"如何用法律的手段和平解决这些争端,得到国际正义和国际公平,这是一个很大挑战。"

史久镛
史久镛  改革开放40年的中国国际法先行者

史久镛同时认为,出现的司法解释紊乱迹象是国际法院面临的又一挑战。他说,包括前南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和刚成立不久的国际刑事法院在内的一些司法机构对国际法一些条文的解释和运用上有出入,由此产生了国际法方面的紊乱解释,这可能导致各国政府在运用国际法时采取实用主义办法,采用对自己有利的国际法或国际公约解释。他说,虽然这种现象还不很明显,但也露出了一些苗头。"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国际社会特别是联合国大会应该采取适当措施对此加以遏制。"

他介绍说,有一种意见认为,不同司法机构对国际法的解释出现不同时,联合国大会应当作出决定,让作为联合国主要司法机构的国际法院对有争议的国际法条款发表咨询意见。这有助于维护国际法解释的统一性和国际法的权威性。

历史上第一位中国籍院长

际法院成立于1946年。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法院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史久镛2003年2月当选国际法院院长,是该院历史上第一位中国籍院长。

中国外交部长致电祝贺

2004年2月6日,国际法院中国籍法官史久镛当选为国际法院院长,任期3年。时任中国外交部长唐家璇即向其发了贺电。

据悉,这是自国际法院1946年成立以来,首位中国籍法官担任院长。1993年11月,史久镛首次当选为国际法院法官,任期9年。2000年2月,史久镛当选为国际法院副院长。2002年10月21日,第57届联合国大会上,史久镛以高票通过再次当选国际法院法官。

现年77岁的史久镛在中国国际法学领域堪称学识渊博、建树精深。他1948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政治系,1951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国际法硕士学位。1954年回国后,一直从事国际法的教育和研究工作。1980年以后开始担任外交部的法律顾问,1987年被选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直到1993年。

唐家璇贺电全文如下:

海牙

国际法院院长,

史久镛法官阁下,

阁下,

欣悉您于2月6日当选国际法院院长,谨向您表示衷心的祝贺。您是当选国际法院院长一职的首位中国人。您的当选,是国际社会对您卓越学识和公正品格的肯定。这是您个人的荣誉,是中国法学界的荣誉,也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荣誉。

祝您在担任院长期间,国际法院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维护世界和平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祝您身体安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唐家璇

二OO三年二月六日于北京

人物荣誉

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史久镛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外交领域国家利益的忠实捍卫者"。

2019年12月18日,史久镛入选"中国海归70年70人"榜单。

人物评价

他长期工作在外交和国际法战线,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国际公平正义做了大量工作。全程参与中英香港问题谈判,参与设计一系列具有开创意义的法律制度安排,为香港平稳过渡与顺利回归作出贡献。在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和国际法院法官,特别是院长期间,以精湛学识、公正品格和勤勉作风履行职责,赢得国际社会和国际法界普遍赞誉,为国家民族争光。卸任国际法院院长职务后,90岁高龄仍积极工作,在涉外法律事务中作出突出贡献。

视频

一生一事|法学家史久镛:国家利益至高无上2019年09月18日发布

史久镛:外交领域国家利益的忠实捍卫者2019-10-07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