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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貼補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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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貼補稅 (英文:Countervailing Duty),又稱反補貼稅、反津貼稅、抵消稅或補貼稅。[1]
介紹
它是進口國家對於直接或間接接受獎金或貼補的外國商品進口所徵收的一種進口附加稅。進口商品在出口國家生產、製造、加工、買賣、輸入過程中接受了直接的獎金或貼補,並使進口國家生產的同類產品遭受重大損害此即構成徵收反貼補稅的重要條件。反貼補稅的稅額一般以「貼補數額」徵收。其目的在於增加進口商品的成本,抵消出口國對該項商品所做的補貼的鼓勵作用。
反補貼稅有幾種
- 禁止補貼
禁止補貼即無條件禁止的補貼,在法律上或事實上僅適用於出口活動,或者作為許多條件之一,為出口活動提供有條件的補貼,也可以說:在法律上或事實上,只有國內產品被用來替代進口,或者作為許多條件之一,提供有條件的補貼以使用國內產品替代進口。具體來說,禁止補貼是一種特殊補貼。
- 可訴補貼
可訴補貼是指允許在一定範圍內實施的補貼。但是,如果在執行過程中,其他成員的貿易受到嚴重損害或對其經濟利益產生嚴重歧視性影響,受損害或歧視影響的成員可以對他們提出申訴。如果補貼對其他進口成員產生不利影響,《SCM協議》中列出的補貼就可以採取行動。
- 不可訴補貼
不可訴補貼意味着成員在實施此類補貼或採取反補貼措施時通常不會遭到其他成員的反對。這種補貼不是排他性的,即使是排他性的,也符合《SCM協議》規定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