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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阮孝绪传

南史·阮孝绪传出自于《南史》,《南史》由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1]

目录

原文

孝绪七岁出继从伯胤之。胤之母周氏卒,有遗财百余万应归孝绪,孝绪一无所纳,尽以归胤之姊琅邪王晏之母,闻者咸叹异之。

年十六,父丧,不服绵纩,虽蔬菜有味亦吐之。外兄王晏贵显,屡至其门,孝绪度之必至颠覆,闻其笳管,穿篱逃匿,不与相见。曾食酱美,问之,云是王家所得,便吐餐覆酱。及晏诛,亲戚咸为之惧。孝绪曰:“亲而不dǎng,何坐之及?”竟获免。

译文

孝绪七岁时,过继给堂伯阮胤之。胤之的的母亲周氏死后,有遗产一百多万应该属于孝绪,孝绪一点也没要,全部给了胤之的姐姐琅邪王晏的母亲。听说此事的人,都对孝绪既叹服又惊异。

十六岁时,父亲去世,服丧期间不穿丝絮之衣,即使尝到味美的蔬菜也要吐掉。表兄王晏地位显贵,多次到孝绪家,孝绪估计他必遭大祸,一听到王晏带来的仪仗队的奏乐声,就钻过屋后的篱笆逃避躲藏起来,不愿和他相见。有一次吃酱觉得味道很美,问酱从何而来,听说是来自王家,马上吐出所吃的东西并将酱倒掉。等到王晏被诛,亲戚们都怕他受牵连,为他担心。孝绪说:“虽是亲戚,但不是同dǎng,怎么会被连坐?”最终免罪。 [2]

作者简介

 李延寿,生卒年待考。唐代史学家,今河南安阳市人。贞观年间,做过太子典膳丞崇贤馆学士,后任御史台主簿,官至符玺郎,兼修国史。他曾参加过官修的《隋书》、《五代史志》(即《经籍志》)、 《晋书》及当朝国史的修撰,还独立撰成《南史》、《北史》和《太宗政典》(已佚)。《新唐书》对两书评价颇高,称“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