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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篇:(肉食性动物~叉角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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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角羚(学名:Antilocapra americana)
在角的中部角鞘有向前伸的分枝,故名。体型中等,体长1-1.5米,尾长7.5-10厘米,肩高81-104厘米,成体重36-60千克,雌体比雄体小;背面为红褐色,颈部有黑色鬃毛,腹部和臀部为白色,颊面部和颈部两侧有黑色块斑;毛被下面为绒毛,上覆以粗糙、质脆的长毛,由于某些皮肤肌的作用,能使其毛被呈不同角度,以利于保暖或散热。植食。
叉角羚奔跑速度快,最高时速达80千米。一次跳跃可达3.5-6米。善游泳。夏季组成小群活动,冬季则集结成上百只的大群。为寻找食物和水源,一年中常进行几次迁移。性机警,视觉敏锐,能看到数千米外的物体。遇险时,臀部的白色毛能立起,向同伴告警。分布于北美洲。
基本信息
- 中文学名:叉角羚
- 拉丁学名:Antilocapra americana
- 英文名称:pronghorn
- 别 称:美国羚羊
- 界 :动物界
- 门 :脊索动物门
- 亚 门:脊椎动物亚门
- 纲 :哺乳纲
- 亚 纲:真兽亚纲
- 目 :偶蹄目
- 科 :叉角羚科
- 属 :叉角羚
- 属 种:叉角羚
- 亚 种:5亚种
- 命名者及年代:Ord, 1815
形态特征
叉角羚体型中等,体长1.41米,尾长7.5-10厘米,肩高87厘米,成体重47-70千克,雌体比雄体小;雌雄均具永久性的角,雌羊的角比雄羊小、不分叉,而公羊的角比较有特点,端部分叉,类似鹿科成员。角为骨质,不具空腔,亦不分杈。其外为带毛的外鞘,在每年的繁殖季节后脱落,脱落前在老鞘的下面长出新鞘。角直立、侧扁,尖端向后弯曲。角长约25厘米。背面为红褐色,颈部有黑色鬃毛,腹部和臀部为白色,颊面部和颈部两侧有黑色块斑;毛被下面为绒毛,上覆以粗糙、质脆的长毛,叉角羚春季换毛,毛结构上含有复杂的气室,有着优良的保温功能。遇险时,臀部的白色毛能立起,这是向同伴告警的一种特殊信号。叉角羚科的史前成员有结构更为复杂的角。叉角羚的角基为骨质(类似牛科),不会脱落,但由角质和部分被毛混合形成的角鞘则年年脱落(类似鹿科)。叉角羚长角的速度远快于牛科动物。介于洞角与鹿角之间的一种角型。骨心不分叉而角鞘具小叉,分叉的角鞘上有融合的毛,毛状角鞘在每年生殖期后脱换,骨心不脱落。这种角型为雄性叉角羚所特有,而雌性叉角羚仅有短小的角心而无角鞘。
按比例来算,叉角羚的眼睛是北美有蹄动物中最大的,直径达50毫米;其生长位置相比其他食草动物更靠外、靠上。这使它拥有更广的视野,更容易发现靠近的天敌。而且视觉特别发达,能看到相当于人用8倍双筒望远镜看远处的效果。但近视能力差,10米开外的人如果不动的话,叉角羚将很难察觉人的存在。叉角羚是天生好奇的动物,喜欢靠近一些没有明显威胁特征的新东西。猎人常常利用这一点,静坐一处挥动白手帕,来引诱隐藏的叉角羚现身。与其他反刍的偶蹄动物不同,叉角羚的蹄子没有上蹄(dewclaw)结构,而且侧趾全部消失(这可以看出叉角羚是一种高度进化的偶蹄动物) [1]
生活习性
喜群居,夏季组成50-100头左右的小群活动,冬季则集结成上千只的大群。遇到敌害会用竖立臀部白色的长毛和打响鼻的方法向同伴报警。以尿液和蹄印标记领土。以仙人掌、草、灌木叶子、芦苇等为食,但仍然长有适合吃草的高齿冠牙,偶尔食草。能用前脚挖掘被雪所掩埋的植物。如能获得足够的青草,可以不饮水。善游泳。为寻找食物和水源,一年中常进行几次迁移。性机警,视觉敏锐,能看到数公里外的物体。遇险时,臀部的白色毛能立起,这是向同伴告警的一种特殊信号。 叉角羚是美洲大陆奔跑速度最快的兽类,是西半球跑得最快的动物,也是地球上奔跑速度仅次于猎豹的动物(耐久力远强于猎豹)。最高时速达86公里。而且有着惊人的耐力。能以72公里的时速维持奔跑达11公里之久,一次跳跃可达6米。猎豹对高速奔跑的适应是进化出了弹性良好的脊椎骨,而叉角羚敦实的体形对奔跑的适应在于细长的四肢和增大的心脏。高速奔跑中细长的四肢能跃得更远,叉角羚一跃可达4.5-6米远;增大的心脏有利于氧的代谢,减少运动产生的氧债。与鹿不同,叉角羚跳高能力特别差,不能跃过围栏,所以长距离的围栏往往会阻碍叉角羚的迁移。
叉角羚:高速耐力奔跑的动物
第一次在北美看到这种外貌有点儿像鹿的叉角羚,是10年前在著名的美国黄石国家公园。在北边入口处附近那一大片平坦开阔的原野,时值仲秋之际,草原已显得枯黄,它们黄褐色的身影融入周围环境中,原本不太容易被发现,但因边吃草边缓慢移动,而且是一小群而非一只,很快就被我发现。
交会瞬间抢拍叉角羚
我从没见过这种动物,首次看到特别兴奋。它们姿态优雅,外貌秀气迷人,大大的眼睛,细长的四肢,身体毛色比鹿来得浅,最主要特征是臀部的白毛。当时相机就在手边,二话不说拿起长镜头捕捉叉角羚的写真。可能因为距离够远,或者因为坐在车里,那些叉角羚看到我们驱车缓缓靠近,并没有立刻拔腿奔驰。虽然不太怕人,但它们仍有意无意地保持适当距离,且愈走愈远。直到只剩几个小褐点,然后整个消匿于秋黄原野中。那时仍是底片时代,如果不管三七二十一按快门,1卷36张底片转眼就没了。为了避免浪费底片,我早已习惯先对好焦,再拍摄。但往往一迟疑一转瞬,眼前爱好自由的野生动物就移动跑位了,所以当时拍到的清晰图片寥寥无几。
介于牛科和鹿科之间
近年造访美国西南犹他州的布莱斯峡谷国家公园,仲夏时分,在海拔2000多米的山上,很幸运的再次看到一小群叉角羚优美的身影,可惜公园道路上来往车辆多而且都停下来观看,而它们显然又不喜欢这般喧闹,一过了马路就疾奔入林,再度消失了踪影。动作之敏捷迅速,让捕捉到的影像仍屈指可数。叉角羚英文为Pronghorn,经常被称为“美国羚羊”,为偶蹄目叉角羚科叉角羚属,是北美洲特有原生物种,而且就这一科一属一种。它们头颈部有明显的白斑纹,鼻梁为黑色,背部为黄褐色,胸腹部和臀部为白色。成年雄性身长130-150厘米,肩高约80-100厘米,体重45-65公斤。雌性身高差不多,但体重较轻,约35-50公斤。叉角羚无论雄雌均长角,雄性的角平均25厘米长,通常在端部分叉;雌性的角一般不分叉,而且较短,平均12厘米。最特别的是,叉角羚的角基为不会脱落的骨质(这点像牛科),但其角鞘则年年脱落(此则类似鹿科)。生物学家研究指出,最早的叉角羚化石出现于约2100万年前的中新世早期,并推断它们可能是由北美早期的牛科动物演化而来的。而从演化系统的循序进程研判,叉角羚科应是介于牛科和鹿科之间的物种。据载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西班牙探险队在16世纪便曾见过这种动物,但一直到1804-1806年路易斯和克拉克探险队在南达柯他州发现并详加描述,此物种才被正式记录下来。它们食草和灌木等植物,喜群居,警觉性高,为了寻找食物和水,一年会进行数次迁徙。目前广泛分布于北美中西部,从加拿大南部一直延伸到墨西哥北部,生活在海拔900-2400米的区域。
奔跑速度仅次于猎豹
后来查了书才发现,叉角羚以高速耐力奔跑而闻名于世,它们不仅是美洲大陆跑得最快的动物,而且还被公认是西半球跑步速度最快的──能以90公里时速持续奔跑11公里之久,仅次于非洲的猎豹(更精确地说,速度接近猎豹,但耐力更胜猎豹)。叉角羚具有细长的四肢和增大的心脏,前者让它们跃得更远,后者有利于氧气的代谢,减少剧烈运动产生的氧债。此外科学家还发现,若按比例来算,叉角羚一双眼睛在北美有蹄动物中是最大的,而且在脸上的位置更靠上、靠外,这就是为什么它们有320度视角,视觉非常发达,喜欢活动于开阔的原野,易于发现天敌的靠近。
在白人到达之前,叉角羚遍布北美,数量高达3500万或更多,其种群规模仅次于北美野牛。但在美国西部垦荒时期,数量急剧下降,到1920年叉角羚数量甚至减至13000头,濒临灭绝边缘。后来经由保育团体努力奔走,并在胡佛总统和小罗斯福总统支持下在多处圈画保护区,数量才逐渐回升。能在21世纪仍得以与叉角羚在黄石的原野相遇──这个被誉为“地球上最善于耐力奔跑的动物”,如此美丽谦和却又深藏不露。
种群现状
叉角羚的天敌主要是狼、美洲狮和人。郊狼、猞猁和金雕则对羊羔构成威胁。事实上,叉角羚通过与北美猎豹共同进化4百万年在奔跑速度上相互抗衡,以至于达到近100公里的时速。一万年前更新世末期的大灭绝消灭了北美猎豹后,成年叉角羚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天敌存在了。因此羊羔成了其他动物攻击叉角羚的主要对象。在缺乏遮掩的大草原上,羊羔主要的御敌方法就是依靠身上的保护色静静地趴在地上不动来避免被敌害发现。美洲狮偶尔会利用一些丘陵地形来伏击叉角羚。狼群有时候会凭借过人的耐力和体力来攻击叉角羚。但这些都不能对叉角羚构成真正的威胁,除了带枪的人。 [2] 19世纪初,美国有叉角羚千万只。但人们为取肉、皮和用其头部作装饰品,曾经大量捕杀。近100多年间,数量锐减到不足2万只。由于大力保护,数量大有增长。据估计叉角羚的数目在白人到达北美洲时大约有3500万头(另说有一亿头),种群规模仅次于美洲野牛。在美国西部垦荒时期数量急剧下降,1924年一度减少至不足3万头。通过保护措施,已经恢复到200-300万(包括美国和加拿大)以上,是美国西部野外最常见的动物之一,也是美国狩猎业的主要狩猎对象,每年的狩猎配额为4000头。
叉角羚濒临灭绝的原因是什么?
叉角羚的天敌主要bai是狼、美洲狮du和人。郊狼、猞zhi猁和金雕则对dao羊羔构成威胁。事zhuan实上,叉角羚通过与北美猎shu豹共同进化4百万年在奔跑速度上相互抗衡,以至于达到100公里左右的时速。一万年前更新世末期的大灭绝消灭了北美猎豹后,成年叉角羚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天敌存在了。因此羊羔成了其他动物攻击叉角羚的主要对象。在缺乏遮掩的大草原上,羊羔主要的御敌方法就是依靠身上的保护色静静地趴在地上不动来避免被敌害发现。美洲狮偶尔会利用一些丘陵地形来伏击叉角羚。狼群有时候会凭借过人的耐力和体力来攻击叉角羚。但这些都不能对叉角羚构成真正的威胁,除了带枪的人。 [3] 19世纪初,美国有叉角羚千万只。但人们为取肉、皮和用其头部作装饰品,曾经大量捕杀。近100多年间,数量锐减到不足2万只。由于大力保护,数量大有增长。据估计叉角羚的数目在白人到达北美洲时大约有3500万头(另说有一亿头),种群规模仅次于美洲野牛。在美国西部垦荒时期数量急剧下降,1924年一度减少至不足3万头。通过保护措施,已经恢复到200-300万(包括美国和加拿大)以上。现在是美国西部野外最常见的动物之一,也是美国狩猎业的主要狩猎对象,每年的狩猎配额为4000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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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 ↑ (肉食性动物~叉角羚)的详情介绍
- ↑ 叉角羚:高速耐力奔跑的动物中国林业新闻网
- ↑ 叉角羚濒临灭绝的原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