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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孔中



图片来源中央研究院

刘孔中是现任中华民国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委员。台湾大学政治系学士、硕士,后赴德国慕尼黑大学攻读法学博士。

新闻

刘孔中:高教不松绑 死路一条[1] 自中央研究院提前退休后在新加坡及中国大陆教书,转眼一年。现在看来,当初预见的台湾高教种种弊端已然积重难返。眼看台湾高教向下沉沦,连依法选出的台大校长都无法上任,气愤有之,不甘有之,现愿借《苹果》谈谈台湾高教不松绑死路一条的危急状况。

以我个人经验为例,在中研院服务最后2年,应邀到新加坡管理大学担任访问学者,并创设亚洲智慧资产及法律应用研究中心,可是中研院规定硬是不准我留职停薪出国期间担任访问机构的主管职位,逼得我只得在创立中心之后立即回国,不敢挂中心主任头衔。

回国后,我本想以无给方式继续担任中心主任,结果中研院也不答应,最后落得创造一个荣誉职的“外部主任”,使得费尽心血创立的中心不得不交人托管,原本规划的计画束之高阁。中研院的心态无非是“你是我的人,绝对不准别人用你”、“不可以让你占我便宜,否则就是图利”,可能还有见不得人好的眼红意识作祟。我去了新大,中国大陆高校又来找我,新大不仅没有“你是我禁脔”的迂腐想法,认为这是力量的延伸,有助区域合作,尽量给予方便。两相比较,高下立判。

中研院苛待自己人的例子不仅如此,数年前我应中研院邀去国际学程以英文上课,每堂课只有600元台币钟点费,与我前先日子去北京高校演讲4小时酬劳是6000元人民币相较;请问这种不合理待遇不该松绑吗?

我人虽然长期在国外,但是希望回馈乡土,所以争取继续以合聘方式去政治大学上课,但是政大人事单位屡屡刁难,先要我在新大的雇用契约,又认为我在新大不是全职不能合聘,又要我出具新大同意书,收到同意书之后,又说没具体同意合聘……。这其实是超低薪的工作,这种就是怕他人会沾政大的光的心态不是该尽早革除?

说到合聘,我在新大筹设中心时,清华大学及政治大学依据前例申请与中研院合聘本人,结果中研院竟然“不同意合聘”。我被迫依《诉愿法》第1条规定,向总统府提起诉愿,结果总统府诉愿会竟以本件“复函”仅是中研院与学校相互间之意思告知,而非行政处分,诉愿不受理,置我讲学自由等权益受损的事实于不顾。

知道我要被新大挖角,中研院从没有争取我留下,或许反映中研院高层“中研院最好的没被挖走”的心态?如今,仅仅法律人才的流失,就令人触目惊心:新大法学院就有4位台籍教授,新加坡国立大学、上海交大、山东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城市大学、澳门大学、澳洲Monash大学,都有台籍教授。

台湾高教不松绑死路一条,还需要多说吗?

任用亲人风波

2007年担任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委员时,因找其姊夫担任驾驶[2],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等法,遭行政院停职并移送监察院,2009年03月17日,监院廉政委员会认定刘孔中确实违反《利益冲突回避法》,决议裁罚一百万元。

刘得知后表示,监察院并非裁罚机关,应是移交公惩会决定。[3]

附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