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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克田
曾辽宁省副省长
出生 1951年1月
国籍 中國

刘克田,男,汉族,1951年1月生,天津宁河人。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生班和辽宁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分获经济学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刘克田是河北省宁河县人,1951年生于沈阳。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生班和辽宁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分获经济学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他从基层起步,曾任辽宁省沈阳市计划委员会工业处副处长,辽宁省沈阳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沈阳市政府市长助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克田受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期徒刑12年。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刘克田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天津宁河
出生日期 1951年1月 毕业院校 宁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基本简介

1989年6月至1990年8月,刘克田任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市长助理,其后担任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副市长。1995年2月在辽宁省人大第八届三次会议上当选为辽宁省副省长。1998年1月再次当选为辽宁省副省长,分管省外经贸厅、外办(侨办)、台办、新闻办、旅游局、贸促会、商业局、粮食局、供销社、物产集团、中辽国际集团,负责口岸、打击走私、外国专家工作,负责联系物资储备局、中储粮沈阳公司、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人生经历

1970年3月至1973年6月任沈阳市沈河区正阳公社干事。

1973年6月至1974年2月任沈阳市正阳玻纤厂党支部书记。

1974年2月至1981年6月任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党委书记。

1981年6月至1982年7月任沈阳市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1982年7月至1983年3月任沈阳市计划委员会工业处副处长。

1983年3月至1986年8月任沈阳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1986年8月至1986年12月在沈阳市委组织部工作。

1986年12月至1989年6月任沈阳市大东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1989年6月至1990年8月任沈阳市政府市长助理。

1990年8月至1995年2月任沈阳市政府副市长。

1995年2月任辽宁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成长过程

祖籍河北省宁河县,1951年1月生于沈阳。他从基层起步,曾任辽宁省沈阳市计划委员会工业处副处长,沈阳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沈阳市大东区区委副书记、区长等职。1989年6月,38岁的刘克田担任沈阳市政府市长助理,次年8月,他被选为副市长。1995年2月、44岁的他在辽宁省人大第八届三次会议上当选为辽宁省副省长。从副市长一跃而成为副省长,刘克田几乎成了辽宁官场上人人羡慕的大“明星”。到了1998年1月,他再次当选为辽宁省副省长,分管省外经贸厅、外办(侨办)、台办、新闻办、旅游局、贸促会、商业局、粮食局、供销社、物产集团、中辽国际集团,负责口岸、打击走私、外国专家工作,负责联系物资储备局、中储粮沈阳公司、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这么多的条条块块归他管辖,刘克田可谓位高权重,一言九鼎。

任职信息

1998年6月,刘克田在自己打过招呼后,又让秘书找沈阳市建设银行领导,为客运集团办理了在建设银行的3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延期归还事项。让夏任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未办成的事,刘克田只让秘书出面便轻松搞定。 1999年底,夏任凡又惹出点事情。由于公司偷漏税款的事被财税部门发现,经过查实,客运公司总共偷漏税款上千万元。于是,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开出了罚单,责令客运公司立即上缴应付税款及罚款共2800万元.,由于夏任凡一拖再拖,还得付一笔数目不小的滞纳金。

税务局一张单子就要走客运公司近3000万元的巨款,夏任凡心里觉得很难受。无奈之中,他又找到了副省长刘克田。刘克田给省税务局领导打了电话,此事便再也不曾提起,最后不了了之。

1999年,夏任凡找到了澳大利亚籍华人英某,向他提起能否帮助担保出国的事。经过进一步了解,英某告诉夏任凡说:“澳大利亚移民种类很多,分为投资移民、企业主移民、高级管理人员和商业人才移民等等。此外还有家庭移民和技术移民。家庭移民包括配偶移民、子女移民、父母移民、其他家庭成员移民和照顾移民;而技术移民则可分为一般技术移民、雇主担保移民。一般技术移民又分为独立技术移民、家庭担保技术移民、技术匹配移民。”

夏任凡听得头痛,道:“能不能说得简单点,究竟什么办法最方便?”英某道:“是啊,说起来是很麻烦,而且每一种移民都有前置条件,其中光外语水平一条就要难倒许多人,要一条条地都符合,还真不是那么容易。我觉得,对刘省长女儿来说,最方便的办法是搞企业移民。”随后,英某详细解释了企业移民的种种条件。夏任凡道:“说明白点,要把刘省长女儿弄出去,究竟该花多少钱?”英某道:“我看,20万美元就差不多了。具体事情我可以帮你去办。”

夏任凡同意了之后,还和英某一道去找刘克田。三人一起谈了以到澳大利亚注册企业的方式帮助刘克田的女儿获取赴澳签证的事。刘克田表示同意。

1999年底,夏任凡用客运集团公款换得20万美元交给英某,作为为刘女儿办理赴澳签证的注册公司的费用。可是事实上,在澳大利亚注册企业,也并不能马上办理赴澳签证。那段时间,围着刘克田转的大款们,都知道了刘克田想让女儿赴澳大利亚留学的事。有更积极主动的人帮助想出了更为高明、更为迅速的办法,于是,刘克田的女儿很快就办好了赴澳签证的事。夏任凡得知后,打电话把英某批了一通。他觉得自己动作缓慢,“马屁”拍慢了一个节拍,倒让别人占了先机。

夏任凡让英某用那20万美元在悉尼买下了一套房子,送给刘克田的女儿。不料,就在一年以后,沈阳政局开始动荡。夏任凡因涉嫌经济问题,于2001年2月被沈阳市纪委双规。加上慕绥新、马向东案发、急得刘克田晚上睡不着觉。刘克田让英某来了一趟,商量对策。他告诉英某:“万一检察机关找到你,你千万别说这房子是送给我女儿的。这件事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英某也害怕失去高官后台,影响日后做生意,便千方百计地给刘克田鼓气,道:“不会有事的、就算有人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说的。再说,我是澳大利亚人,你女儿也在澳大利亚。我们的事都发生在国外,他们要查也没那么容易呀。你放心,我会把这事处理好的。”

刘克田犹豫再三,道:“我看还是把房子卖掉吧,没了房子,就没有了物证,你说是不是?”英某道:“行,我回去就卖了它。卖了以后,我再把钱交给你女儿。只要我一个人不说,夏任凡说得再多,也不会影响到你。”回到澳大利亚后,英某立即卖了房子。然后,在2002年3月至5月间,分几次将卖房款交给了刘的女儿。

刘克田以为事情做得天衣无缝,加上自己是个副省长,夏任凡即便敢出卖沈阳市的领导,也未必会出卖到他这个省领导。不料,2003年2月10日,夏任凡被一审判处死刑后,为求自保,便开始“咬”人,终于还是把他的事给供出来了。2003年8月10日,刘克田及其夫人被中央纪委专案组双规。

刘克田在办案人员面前,还是摆着副省长的架子,为自己评功摆好。可是,最让他要命的是,在另一个房间里,那个声称“刀架在脖子上也不会说”的澳籍华商英某却在检察机关面前如实交代了买房卖房的事。办案人员赶赴澳大利亚,查到了买房卖房的相关记录,以及英某每次提取卖房款给刘的女儿的银行原始记录。在铁证面前,刘克田终于服了软,同时还交代了收受礼金的一系列问题。

受贿经过

刘克田[1]在2000年至2002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女儿出国留学,收受巨额贿赂。此外,刘克田还犯有收受礼金的错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批复同意辽宁省委给予刘克田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监察部决定给予刘克田行政开除处分, 报国务院审批。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了刘克田辽宁省副省长、人大代表职务,鉴于刘克田涉嫌受贿犯罪,此案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通报指出,刘克田是一个利用职权为子女谋取私利的典型,其结果是既害子女,又害自己。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刘克田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用来谋取个人私利;如果把权力当作为个人和子女谋取私利的手段,就必然会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通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教育子女树立远大理想,把子女培养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用之材,切不可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子女谋取私利。要深入学习和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子女作出榜样,为子孙后代留下好的作风和传统,留下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免职信息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克田因受贿、收受礼金,已构成严重违纪,在本周内先后被罢免辽宁省副省长职务和辽宁省人大代表职务。[2] 刘克田是河北省宁河县人,男,汉族,1990年8月起任沈阳市政府副市长;1995年2月起任辽宁省政府副省长。

举行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免去刘克田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辽宁省人民政府提请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免职议案称,刘克田因受贿、收受礼金,已构成严重违纪。

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依法罢免了刘克田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向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了《关于罢免刘克田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

辽宁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发布第八号<公告>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刘克田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被终止。

判决信息

鞍山市中院昨日依法对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克田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刘克田有期徒刑12年。经查,刘克田接受原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夏任凡的请托,为该公司在办理转贷以及涉税问题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夏任凡通过他人给付的31万澳元,折合人民币1317500元。

基本评价

和其他一些干部不一样,刘克田一直是群众心目中的“好官”。“慕马大案”后,由于“多米诺骨牌效应”,落马贪官互相揭发,导致辽沈地区的贪官纷纷落马。然而,刘克田一度依然在副省长宝座上不动,更增添了许多干部群众对他的敬佩。没有人会想到,几年后还是步“慕马”后尘而被中纪委“双规”。

刘克田在他的老师心目中是一个好学的学生。为官之后,刘克田返回辽宁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据他的博士生导师介绍,当初考博时,他的“英语成绩不错,而且由于长期从事外经贸工作,对宏观经济很了解”。刘克田的博士论文题为《宏观经济概论》,某位知名经济学家为其作序,他的博导评价:“相当不错。”

有人同情刘克田,因为他平时“生活简朴、行事低调”,最终被夏任凡给“害”了。夏任凡是刘克田的同学,刘克田关照夏任凡,一方面也是出于同学之谊。他以为夏任凡是最可靠的,最讲情义的。夏任凡可能也的确是比较“重情义”,在供出许多贪官时,一直没有报出刘克田的名字。但是为了保命,他还是豁出去了,只好让刘克田为自己“垫背”。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