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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间楼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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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间楼宇单位,又名㓥房,是可见于广州香港等南粤地方的一种特殊住宅、出租房形式,常见于唐楼等有一定历史的建筑物,也有新建楼宇采用类似户型。即是业主或二房东将一个普通住宅单位分间成不少于两个较细小的独立单位,作出售或出租之用;通常每个小单位均设厨房。

名称

“㓥”为粤语,意为剖开,如“㓥猪”就是将猪宰杀后割开肚腔;“㓥房”即是将原本的住宅单位分割成数个更小的出租单位以供低收入家庭或人士居住,居住环境通常都较欠佳。

㓥房未必是套房,因套房是指一个可以居住的房间或空间,附设专有洗手间浴室的单位。不是套房的㓥房如板间房,所有租户只能共用厕所。套房式㓥房自设独立浴室,未必设置独立厨房

香港

公共房屋

早期兴建大厦

自从1985年26座问题公屋丑闻曝光后,部分问题较严重的屋邨需要在短期内清拆,又或在清拆前夕清空中层1-2层以加装钢架巩固。为了安置相关屋邨的一至二人住户,房委会将较后期清拆或没有清拆期限的公屋大厦(如旧长型大厦、Y1型、第四型、第五型徙置大厦)一个标准的空置单位(如大窝口邨、牛头角下邨、秦石邨等),分拆为两个俗称“㓥房”、共用厨厕的较小单位。此等“㓥房”单位大部分已于90年代中期还原。

1980年代后期建成大厦

同样基于上述原因,加上政府在《长远房屋策略》中落实清拆临时房屋区房委会将1988-1992年落成的其中24幢Y3型公屋大厦(尤其是指定接收屋邨)各翼末端(可以是A、C翼或全部三翼末端均进行此等改建)的一至两个大单位,分拆为3-6个俗称“㓥房”、设有独立厨厕,并有独立水电表的较小单位,建筑面积可低至150馀平方呎,及后20幢Y4型大厦(分别位于景林邨峰华邨等屋邨)、多幢新长型相连长型大厦,亦采用“㓥房”方案;当中,1988年6月落成的良景邨良伟及良俊楼,是全港首批设有狭义“㓥房”的住宅楼宇。此等“㓥房”单位大部分已循租者置其屋计划出售,一手售价可低至10馀万港元。

另外,由1990年起,部分Y3型公屋大厦最低数层的所有单位,均被分拆为一屋三户、共用厨厕的“长者住屋”,性质形同㓥房。由于管理困难,加上多数此类单位位于租置屋邨,在还原并出售后可为房委会赚取可观收入,该等单位正陆续被还原。

和谐式大厦

2000年2月,为了增加非长者一人单位供应,而三睡房单位需求持续下降,房委会决定将10个和谐式及新和谐式设计屋邨的当中过剩三睡房单位(尤其是少有提供三房的和谐一型第五款大厦),分拆为若干户小型单位。及后,由于孙九招导致前健明苑居屋部分改作公屋,有关大厦除明日楼全幢及其他楼宇最低10层外,其他三房单位一律进行㓥房工程。

私人房屋

兴起

200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推出“孙九招”后,及至曾荫权在2005年至2012年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期间,长期压低土地供应及建屋量,造成后期香港住宅供应短缺,推动房地产价格急升。即使是低下阶层倚赖的公共房屋也不能幸免,同时期政府大幅减少兴建新的公屋,造成曾荫权时期(及其卸任后一段时间内)的公屋落成量比其前任董建华[1] 时期以及港英时代大减。房屋供应短缺,推动私人住宅租金急升,未获编配公屋的基层市民不少人只有能力租住面积细小的㓥房,造成对㓥房的需求上升。同时期,由于大单位改成多间㓥房后租金收入可观,有人不惜违法把工业楼宇改成住宅㓥房。 有数据指2011年香港约有64900人居住㓥房,至2013年已增加近两倍。2016年据估计有超过20万人居于㓥房。

参考文献

  1. 董建华,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