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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濛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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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濛初'''(1580年6月18日~1644年),字玄房,号初成,亦名'''凌波''',一字彼厈,别号即空观主人。因在家族中排行十九,所以时人又称之为“凌十九”。[[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今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晟舍)人。明代文学家、小说家和套版印书家。
凌濛初十八岁补廪膳生,后多次赴考均未中。 [[ 崇祯 ]] 中,以副贡授上海县丞,并署海防事。任内清理盐场积弊,颇有政声。[[崇祯]]十五年(1642年),擢徐州通判。崇祯十七年(1644年),被农民起义军围困于房村,率众抵抗,呕血而死。 
其著作《初刻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奇》与同时期文学家冯梦龙所著的《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合称“三言二拍”,是中国古典短篇小说的代表。
==人物生平==
万历八年五月初七日(1580年6月18日),凌濛初出生于 [[ 浙江 ]] 湖州府乌程县东晟舍铺(今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祖父凌约言,嘉靖庚子举人,仕至南京刑部员外郎。父凌迪知,嘉靖丙辰进士,时年五十二。嫡母包氏,已逝。生母蒋氏,时年二十一。
万历九年(1581年),凌濛初两岁。是年,弟浚初生。
万历十九年(1591年),凌濛初十二岁。入学。
万历三十年(1602年),凌濛初二十三岁。与寓居[[杭州]]的[[嘉兴]]文人[[冯梦祯]]结为亲家,并把女儿许配给了冯梦祯的孙子冯延生。
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凌濛初二十九岁。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凌濛初三十岁。三月至七月间,凌濛初在[[南京]]珍珠桥寓所接待了前来拜访的 [[ 袁中道 ]] 。袁中道《游居柿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凌濛初三十七岁。十二月,妾卓氏生下次子葆。
他的《虬髯翁》等十三个杂剧、《乔合衫襟记》等三个传奇以及南曲选本《南音三籁》大约成于此年。
天启七年(1627年),凌濛初四十八岁。是年秋,凌濛初在 [[ 南京 ]] 参加应天府乡试失利,开始编纂《拍案惊奇》。崇祯元年(1628年),凌濛初四十九岁。十月,《拍案惊奇》由 [[ 苏州 ]] 尚友堂刊行。十一月,妾卓氏生下四子櫜。
崇祯二年(1629年),凌濛初五十岁。沈泰编刊《盛明杂剧二集》,选凌濛初《虬髯翁》一剧。
崇祯三年(1630年),凌濛初五十一岁。其学术著作《孔门两弟子言诗翼》刊行,由凌瀛初校阅,凌濛初自序。
近人·叶德均《凌濛初事迹系年》(收录于《戏曲小说丛考·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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