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牧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冀州牧,古代官名。是指冀州的最高官員,古代以九州之長為「牧」,「牧」是管理人民之意。漢武帝時設十三州部,每部設一刺史,漢成帝時,改刺史為州牧。後廢置無常。 冀州牧,冀州的最高官員.
古代以九州之長為「牧」,「牧」是管理人民之意。漢武帝時設十三州部,每部設一刺史,漢成帝時,改刺史為州牧。後廢置無常。東漢靈帝時,為鎮壓農民起義,再設州牧,並提高其地位,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軍政大權。如漢末劉表為荊州牧,袁紹為冀州牧,都等於割據政權。以後歷代設都督、總管、節度使等,州牧之名即廢。唐宋時惟京師或陪都地方最高長官以親王充任者,尚稱為「牧」,其他州牧之名均廢。清代往往借作知州的別稱,實際上遠非東漢州牧之比了。
冀州,是漢籍《禹貢》所描述的漢地九州之一 。《尚書·禹貢》記載,大禹分天下為九州,其中即有冀州,位列九州之首,包括現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北部、及遼寧省與內蒙部分地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