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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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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乐
典乐(diǎn yuè),官名。 相传在舜时设有此官,职责是掌管朝廷的音乐的一类官员。
释意出处
1、舜置此官,掌管朝廷的音乐。《尚书·舜典》:"帝曰:虁,命汝典乐。"《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虁典乐,和人神。" 2、西汉末年王莽改大鸿胪为典乐。 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典客》。 3、唐朝尚仪局所属的掌乐女官。 《新唐书·百官志二·尚仪局》:"司乐、典乐、掌乐各四人,掌宫悬及诸乐陈布之仪。" 4、宋朝太常寺所属大晟府副长官,佐大司乐掌音律。 见《宋史·职官志四·太常寺·大晟府》
典籍资料
《尚书·舜典》:“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 《孔子家语·五帝德》:“﹝帝尧﹞富而不骄,贵而能降,伯夷典礼,夔龙典乐。” 《史记·五帝本纪》:“舜曰:‘然。 以夔为典乐,教稚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毋虐,简而毋傲; 诗言意,歌长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能谐,毋相夺伦,神人以和。’” 汉 荀悦 《汉纪·惠帝纪》:“夔作典乐,和神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