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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奮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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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奮劑在英語中稱「Dope」,原義為「供賽馬使用的一種鴉片麻醉混合劑」。由於運動員為提高成績而最早服用的藥物大多屬於興奮劑藥物刺激劑類,所以儘管後來被禁用的其他類型藥物並不都具有興奮性(如利尿劑),甚至有的還具有抑制性(如b-阻斷劑),國際上對禁用藥物仍習慣沿用興奮劑的稱謂。因此,如今通常所說的興奮劑不再是單指那些起興奮作用的藥物,而實際上是對禁用藥物的統稱。[1]
2019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審理走私、非法經營、非法使用興奮劑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打贏反興奮劑鬥爭攻堅戰、維護體育競賽公平競爭、保護體育運動參加者身心健康提供有力保障。該司法解釋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
目錄
分類
1968年反興奮劑運動剛開始時,國際奧委會規定的違禁藥物為四大類,隨後逐漸增加,已經達到七大類。雖然在分類時的表述有所不同,但基本上是按照這些物質的藥理作用來分類的。
刺激劑
這類藥物按藥理學特點和化學結構可分為以下幾種:
1、精神刺激藥:包括苯丙胺和它的相關衍生物及其鹽類。
2、擬交感神經胺類藥物:這是一類仿內源性兒茶酚胺的腎上腺素和去甲腎上腺素作用的物質,以麻黃鹼和它們的衍生物及其鹽類為代表。
3、咖啡因類:此類又稱為黃嘌呤類,因其帶有黃嘌呤基團。
4、雜類中樞神經刺激物質:如胺苯唑、戊四唑、尼可剎米和士的寧等。
刺激劑是最早使用,也是最早禁用的一批興奮劑,也是最原始意義上的興奮劑,因為只有這一類興奮劑對神經肌肉的藥理作用才是真正的「興奮作用」。20世紀70年代以前,運動員所使用的興奮劑主要都屬於這一類。1960年羅馬奧運會和1972年慕尼黑奧運會上所查出來的使用興奮劑有苯丙胺、麻黃素、去甲偽麻黃鹼和尼可剎米。
麻醉止痛劑
這類藥物按藥理學特點和化學結構可分為兩大類。
1.哌替啶類:杜冷丁、安諾丁、二苯哌己酮和美散痛,以及它們的鹽類和衍生物,其主要功能性化學基團是哌替啶。
2.阿片生物鹼類:包括嗎啡、可待因,狄奧寧(乙基嗎啡)、海洛因、羥甲左嗎南和鎮痛新,以及他們的鹽類和衍生物,化學核心基團是從阿片中提取出來的嗎啡生物鹼。
合成類固醇類
作為興奮劑使用的合成類固醇,其衍生物和商品劑型品種特別繁多,多數為雄性激素的衍生物。這是目前使用範圍最廣,使用頻度最高的一類興奮劑,也是藥檢中的重要對象。國際奧委會只是禁用了一些主要品種,但其禁用譜一直在不斷擴大。[3]
利尿劑
此類藥物的臨床效應是通過影響腎臟的尿液生成過程,來增加尿量排出,從而緩解或消除水腫等症狀。
目的:
1.通過快速排除體內水分,減輕體重。
2.增加尿量,來儘快減少體液和排泄物中其他興奮劑代謝產物,以此來造成藥檢的假陰性結果。
3.加速其他興奮劑及其他代謝產物的排泄過程,從而緩解某些副作用。
β-阻斷劑
以抑制性為主,在體育運動中運用比較少,臨床常用於治療高血壓與心律失常等,有心得安、心得平、心得寧、心得舒和心得靜等。這類藥物是1988年國際奧委會決定新增加的禁用興奮劑。
大多以激素的形式存在於人體
1.人體生長激素(hGH)
2.胰島素
3.紅細胞生成素(EPO)
4.促性腺素
血液興奮劑
又稱為血液紅細胞回輸技術,20世紀40年代開始使用,原來是用異體同型輸血,來達到短期內增加血紅細胞數量,從而達到增強血液載氧能力。進入20世紀80年代,發明了血液回輸術。有報道說,血液回輸引起的紅細胞數量等血液指標的升高可延續3個月。1988年漢城奧運會正式被國際奧委會列入禁用範圍。[4]
危害
科學研究證明,使用興奮劑會對人的身心健康產生許多直接的危害。使用不同種類和不同劑量的禁用藥物,對人體的損害程度也不相同。一般說來,使用興奮劑的主要危害如下:
1.生理危害:出現嚴重的性格變化
2.產生藥物依賴性
3.導致細胞和器官功能異常
4.產生過敏反應,損害免疫力——引起各種感染(如肝炎和艾滋病)
使用興奮劑的危害主要來自激素類和刺激劑類的藥物。特別令人擔心的是,許多有害作用只是在數年之後才表現出來,而且即使是醫生也分辨不出哪些運動員正處於危險期,哪些暫時還不會出問題。
心理危害
使用興奮劑是不道德的,運動員使用興奮劑是一種欺騙行為。因為,使用非法藥物與方法會讓使用者在比賽中獲得優勢,這種違法行為不符合誠實和公平競爭的體育道德。現代體育運動最強調公平競爭的原則。公平競爭意味着「乾淨的比賽」、正當的方法和光明磊落的行為。使用興奮劑既違反體育法規,又有悖於基本的體育道德。使用興奮劑使體育比賽變得不公平,運動員們不再處於平等的同一起點。
使用興奮劑,將對人的生理、心理產生極大的危害,使服用者心力衰竭、激動狂躁,成年女性男性化,男子過早禿頂,前列腺炎,前列腺肥大,患糖尿病,心臟病等,嚴重損害人的身心健康。
能激活或增強中樞神經系統活性的製劑。包括苯丙胺、可卡因、咖啡因和其他黃嘌呤類、煙鹼及合成的食慾抑制劑,如芬美曲嗪或哌甲酯。興奮劑可引起中毒症狀,包括心動過速、瞳孔擴大、血壓升高、反射亢進、出汗、寒戰、噁心或嘔吐,及異常行為,如鬥毆、誇大、過度警覺、激越和判斷力受損。長期應用常導致人格改變,如衝動、攻擊、易激惹和猜疑,也可導致妄想性精神病。長期或大量使用後停用,可產生戒斷綜合徵,表現為抑鬱心境、疲勞、睡眠障礙和夢多。
為提高競技能力而使用的能暫時性改變身體條件和精神狀態的藥物和技術。使用興奮劑不僅損害奧林匹克精神,破壞運動競賽的公平原則,而且嚴重危害運動員身體健康。國際奧委會嚴禁運動員使用興奮劑。
檢測
眾所周知,實施興奮劑檢查需要購置大量高新技術儀器和設備、建立專門的興奮劑檢測實驗室、聘用和培訓大批掌握檢測分析技術的專業人員,耗資巨大。因此,興奮劑的危害還應包括它給國際奧委會等國際體育組織和各國政府及反興奮劑機構帶來的巨額財政負擔,導致的驚人浪費。
在奧運會和各種世界重大比賽中對運動員進行興奮劑檢查的開銷相當驚人,小國一般都負擔不起。1988年漢城奧運會興奮劑檢查了1600名運動員,耗資300萬美元,約合每人1875美元。根據國際奧委會的統計,1989年世界各國總共檢查了52371人次,粗略計算,當時全世界興奮劑檢查耗資就高達約1億美元。進入20世紀90年代後,由於國際反興奮劑鬥爭的需要,每年接受各個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賽內和賽外檢查的運動員人次猛增(1994年為93680人次,1998年為105250人次),全世界每年用於興奮劑檢查的費用更是成倍增長。僅國際田聯1996年用於對付違禁藥物的開支就高達1700萬美元。試想,如果把夏季奧運會28個比賽大項和冬季奧運會7個比賽大項的所有國際體育聯合會對付違禁藥物的開支,國際奧委會、世界反興奮劑機構以及各國政府和國家反興奮劑組織用在反興奮劑方面的所有經費支出加在一起,該是怎樣龐大的天文數字!
血樣分析:血樣檢測的目的主要是補充尿樣分析方法的不足,目前尚處於研究探索階段,目前僅用於血液回輸,紅細胞生成素,生長激素,絨毛膜促性腺激素,睾酮等的測量。
尿樣檢測:尿樣檢測是興奮劑檢測的理想樣本。其優點在於:取樣方便;對人無損害;尿液中的藥物濃度高於血液中的藥物濃度;尿液中的其他干擾少。
分析大體分篩選和確認兩個過程。篩選即對所有的樣本進行過篩,當發現某樣本可疑有某種藥物或其代謝產物時,再對此樣本進行該藥物的確認分析。在進行藥物的確認分析時,尿樣要 重新提取,此提取過程與空白尿(即肯定不含有此藥物的尿液)和陽性尿樣(即服用過該藥物後存留的尿樣)同時進行,以保證確認萬無一失。分析過程中按藥物的化學特徵和分析方法將所有藥物分成四類,即:第一類:尿中以游離形式排泄的易揮發性含氮化合物(主要是刺激劑);第二類:尿中以硫酸或葡萄糖醛酸結合的難揮發性含氮化合物(主要是麻醉止痛劑,beta阻滯劑和少數刺激劑);第三類:化學結構和特性特殊的刺激劑(咖啡因,匹莫林)和利尿劑;第四類:合成類固醇及睾酮。尿樣進入實驗室,首先進行尿樣ph和尿比重測定,然後按以上四類藥物分成四組進行篩選分析,主要是化學提取和儀器分析兩步,最後由計算機打出檢測報告。[5]
相關解釋
2019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審理走私、非法經營、非法使用興奮劑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打贏反興奮劑鬥爭攻堅戰、維護體育競賽公平競爭、保護體育運動參加者身心健康提供有力保障。該司法解釋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6]
孫楊媽媽落淚:我們對興奮劑非常嚴謹,孫楊十幾年沒吃豬肉
參考文獻
- ↑ 體育運動中的興奮劑. [2019-11-20].
- ↑ 最高法發布審理興奮劑刑事案件司法解釋. [2019-11-20].
- ↑ 又是興奮劑!究竟日常生活中有哪些食物是含有興奮. [2019-11-20].
- ↑ 興奮劑的市場監督管理(吳成傑)課件. [2019-11-20].
- ↑ 尿樣檢測. [2019-11-20].
- ↑ 今年已查辦侵害消費者信息案1474件. [20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