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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

中文名 共有产权住房

类型 住房

属性 共有产权

属于 调控方式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以及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而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共有产权住房将为转换房地产调控方式起到积极作用。[1]

操作方法

共有产权住房,其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配售时,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共有产权的做法是把产权先定下来,因为没有谋利空间,避免了“开宝马住经适房”和“经适房抽签六连号”等问题。不同的困难程度,可以有不同的产权的比例。打通了银行、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助购渠道,让申购群体能够更加便利地买房。

政府与购房者产权比例是共有产权住房的焦点所在,也是未来调整的空间所在。试点地区不断优化共有产权比例调节机制,个人出资比例可在50%至100%之间由购房者根据家庭支付能力自由选择。

作用特征

共有产权住房有两个直接作用,一个是通过共有产权的方式,使得部分群众自己支付一部分钱解决住房问题;另一个是规范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制度,遏制在购置型的保障房里的牟利空间,使得买房子是解决住房问题,而非投机牟利。它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平抑高房价。

共有产权住房上市交易,避免重蹈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出现的套利现象,就显得尤为重要。

与以往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不同,共有产权住房是一种有限产权住房。政府和购买者将共同分享土地和房屋的增值收益,也共同承担土地和房屋贬值带来的风险。从制度设计上看,有限产权与完全产权的住房相比,本身就使投资获利的空间大为减少。申购价格上基本与市场价格同步,更是大大压缩了非法牟利的空间。

如果共有产权住房购买者在回购政府产权的时候,只要市场评估价降低几个百分点,即可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同样,政府收购个人产权时,如评估价虚高,也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共有产权住房必须建立起公开透明的运作机制,从申请、分配、售后监管和退出等各个环节,设立防火墙。从试点城市的实践看,如何确定政府与个人的产权份额,以及如何约定上市交易的分配份额,压缩投机牟利空间,正是探索的难点与重点。

定价原则

1、政府投资建设的共有产权住房:基准价格按成本价或略低于成本价确定;

2、市场主体或社会投资机构开发建设的共有产权住房:按成本加微利的方式定价,利润率不超过成本的3%;

3、通过收购、回购、配建等方式取得的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参照前款规定并考虑折旧等因素确定。

上市交易

(仅向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轮候对象销售)

1、满5年的,允许上市转让,同等条件下地方人民政府有优先收购权;

2、不足5年需出售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回购,禁止上市交易;

3、共有产权住房上市交易的,交易金额由住房保障对象与地方人民政府或投资人按产权比例分配。

积极意义

随着共有产权房供应量的逐渐增加,其在改善楼市结构、“对冲”高房价等方面的效应将逐渐凸显。

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

以北京市为例,2013年下半年北京推出2万套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将供应5万套,占全年商品房销售的50%左右,可大大改变住房供给结构,同时,自住型商品房价格比周边市场价低30%左右,将对2014年北京市场房价起到较大的缓冲作用。

共有产权房缓解了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压力,保障了其拥有房产的权利,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抑制房价上涨。另外,作为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一部分,共有产权房体现了社会公平性。共有产权房将为转换房地产调控方式起到积极作用。

共有产权住房的本质是政府住房公共政策在商品住房领域的体现。共有产权住房一方面为居民提供了相对较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使其“买得起,住得上”;另一方面,改善和优化了热点城市商品住房供给结构;共有产权住房还缓解了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房价上涨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平抑房价,疏解高房价的困扰。

试点地区

2014年6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6个城市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上海自2010年以来,已连续4次降低申请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截止2014年,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线已放宽到5000元。截至2014年一季度,累计签约购房家庭约有6.7万户,基本做到当年申请、当年选房。

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

江苏淮安在2007年即推行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住房限定套型面积(家庭人口3人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最高不得超过90平方米)。淮安已经申购的共有产权房将近900套,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供应券,两年内有效。

从江苏淮安来看,通过政府产权分摊减轻购房人出资负担,根据住房需求家庭的困难程度决定分摊比例,从5:5、6:4到7:3,困难家庭出资额最低不少于50%。

针对政府退出的问题(即个人购买政府的份额),江苏淮安的操作办法是,5年内以原价购买,5年至8年加同期贷款利息,8年后则按市场评估价购买或按比例分成转让收益,因家庭困难不能购回的,可以像原来的经适房一样继续使用。在湖北黄石,住共有产权住房户如要购买超面积产权则需要按照市场价购买,住户不愿意购买,可永远共同持有产权。

个人退出的问题,各地的指导原则是政府有优先权,即按照评估价回购个人的产权,或者在房屋再上市交易环节,按比例获得增值收益。

深圳的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方案正在研究中,将在6月底前出台方案,2014下半年将有一个保障房项目采用共有产权方式。共有产权房实际上关键是要理清政府与个人所占份额,以及份额如何转化的问题。正在研究中的深圳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方案中,不仅在考虑其他城市已经出台的共有产权模式,还在考虑推出政府与个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个人这三类共有产权模式。

北京2013年推出自住型商品住房,最终明确为“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房”,价格低于周边市场30%、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首个项目约提供2000套房源,最终由6.53万户确认申购。

从试点看,共有产权住房供给主要面对中低收入者,但对于购房者也需要理性。上海市房管局就提醒,市民在申请共有产权房时,应当充分估量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贷款申请资格、原住房置换等实际条件,做到量力而行。暂时无力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可选择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渠道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共有产权住房仍需进一步探索,且需要不断对制度创新。

黄石市:打通由“租”到“有”的产权通道:公租房建设初期,主要是“以租为主、先租后售”,着眼于解决多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到中后期,则是“可租可售、租售并举”。既稳定了公租房建设资金来源,也有利于调动保障对象的积极性,把政府在公租房管护中的无限责任转化为有限责任,有效解决政策性住房“退出难”的问题。

黄石的成功模式不仅在湖北有示范效应,在全国也有很强的可复制性。

上述6个城市在共有产权的路径不同,比如北京以自住型商品房为代表的共有产权房,成都把经适房与限价房将并轨管理,统一为共有产权房等。虽然试点城市的方式不尽相同,但是住建部明确要把公平公正作为基本原则,解决中低收入等特定群体的住房问题为主要目的。

试点地区不断优化共有产权比例调节机制,个人出资比例可在60%至100%,由购房者按家庭支付能力自由选择,目标是让困难家庭支付部分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款就能先行改善居住条件,再逐步取得全部产权。江苏淮安根据住房需求家庭的困难程度决定分摊比例,从5:5、6:4到7:3,困难家庭出资额不少于50%。

2017年12月12日,北京市民政局正式对外发布共有产权养老房试点情况,恭和养老中心是北京市首个共有产权养老设施的试点,这在全国也是首创。这是一所地地道道的养老院,但每个入住于此的老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同时还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共有产权养老设施试点”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融合在一起,为“有房子”的老人提供24小时的养老服务。

广州

南方日报2018年5月18日报道,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日前对外公布,首筑花园作为首个共有产权住房试点项目,预计今年8月份可接受申购,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可以购买南沙新区共有产权住房的60%产权。

据了解,广州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的项目在南沙新区的首筑花园,位于明珠湾,是由南沙区属国企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0.4万平方米,户型以三房两厅为主,单户面积为101-142平方米,预计今年8月份可接受申购,大约有1000套房源可对外供应。

对于此次共有产权项目的首次亮相,其申购范围也作出了较严格的限制。在南沙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紧缺型人才和港澳青年,可申请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具体条件包括符合南沙新区重点产业促进政策体系领域工作满一年以上,具有“985工程”、“211工程”大学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全球前300名国外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者持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条件。

另外,在南沙没有自有产权住房,35周岁以下,并且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港澳青年,能提供在南沙区域有效的工作、学习和居留证明的,也可以申请购买南沙新区首批共有产权住房的60%产权,所购住房只能用于自住,不能用于出租、抵押,并且五年内不得转让产权。

地方政策

2017年9月,住建部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北京市、上海市深化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鼓励两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结合本地实际,在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模式、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意见》开门见山地指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是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通过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

《意见》要求,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供应对象范围,建立健全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定价、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规则,明确相关主体在房屋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北京

2017年8月3日消息,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近日联合起草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8月7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日前起草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通知及所附导则拟从土地入市到竣工入住的住宅开发建设全过程产业链加强共有产权住房的质量和品质监管,进一步明确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建设标准。

据介绍,该通知内容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通知是《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配套措施,在明确标准的同时,强化质量和品质监管,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保驾护航。

根据通知,城六区新建项目容积率不应高于2.8,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层高不应低于2.8米;城六区以外新建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应高于2.5,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层高不应低于2.9米。起居室、卧室等主要功能空间外窗洞口高度不应小于1.4米。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共有产权住房应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规划设计建设,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全装修成品交房,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倡导“互联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新理念。

2017年8月3日至8月10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截至8月10日6时整,反馈意见共收到2730条,其中邮件2694封、传真36件,主要集中在单身申请家庭年龄、离婚限制年限、住房转出记录以及能否落户、入学等方面。

2017年8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情况反馈,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

关于单身申请年龄,有群众反映30岁年龄限制过高,同时也有群众赞成,认为共有产权住房应优先保障家庭结构稳定且人口较多的家庭。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

据此,北京市住建委表示,下一步,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实现有效衔接。

2017年9月20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与8月3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大的变化是删除了购房人可购买政府份额的内容,这意味着政府将暂不出让共有产权住房份额。《办法》于2017年9月30日起开始实施。

2017年9月28日,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发布公告,北京首个共有产权住房——朝阳区锦都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将在9月30日下午进行公开摇号。公告显示,锦都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22000元/平方米,共有427套房源。本项目最终确认申购家庭162926户,可参加摇号的家庭121186户。已签约购买其它住房的家庭,本次摇号均予以剔除。以此计算,参与家庭与房源的比例约为284:1。

2017年10月13日,北京土地市场推出一宗位于海淀北部地区西北旺镇亮甲店村村东的“限房价、竞地价”地块。其出让公告显示,此宗地块为R2二类居住用地,未来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超过58622元/平方米。

2017年10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称,今后五年本市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通过增加中小套型住房供应,合理制定价格,有效推动本市住房价格平稳健康运行。

2017年12月12日,北京市民政局正式对外发布共有产权养老房试点情况,恭和养老中心是北京市首个共有产权养老设施的试点,这在全国也是首创。这是一所地地道道的养老院,但每个入住于此的老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同时还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共有产权养老设施试点”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融合在一起,为“有房子”的老人提供24小时的养老服务。目前,试点的365套共有产权养老住房已入住了143户,产权持有者都将拥有50年的“不动产登记证”。未来,试点如获得市政府验收,达到“医养结合、共有产权”后,将向全市推开。

2018年7月24日印发《关于明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适用首套房贷政策的共有产权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按照政策性住房执行,不低于30%。

通知明确了北京共有产权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需要提醒的是,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共有产权房首套房贷执行的最低首付比例是20%。

江苏

江苏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联合拟定的《关于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下称《通知》)2014年06月20日下发,要求将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推进共有产权住房。《通知》首次提出政府可发放补贴支持保障对象购房,与保障对象出资形成共有产权。

《通知》要求完善经适房共有产权制度,将政府让渡的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量化为政府持有的产权,与保障对象出资金额按比例形成共有产权。此前淮安、金坛等地已探索共有产权房。各地可发放购房补贴,支持符合准入条件的保障家庭通过市场解决其住房困难,将政府发放的补贴与保障对象出资形成共有产权;将危旧房片区住房困难群体纳入共有产权制度实施范围。

《通知》要求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地方政府须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4年起,将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住房保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应共同出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营具体办法。

上海

2016年,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房屋转让和使用行为管理,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9号),制订本实施细则。

烟台

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显示,2018年7月10日起,烟台市中心区试行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供应方式。

根据烟台试行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相关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出售性质,由物价等部门按商品房价格下浮10%核定销售基准价格,向购房人出售70%产权,剩余30%产权归出售人所有,购房人共有2年后可按规定增购剩余的30%产权,拥有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供应方式方面,本批次共有产权住房无需递交申请,由出售人(烟台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按照住房保障部门确定的轮候配售顺序,依次通知并组织有购买意向的保障家庭选房。

供应方式方面,本批次共有产权住房无需递交申请,由出售人(烟台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按照住房保障部门确定的轮候配售顺序,依次通知并组织有购买意向的保障家庭选房。

对纳入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的保障家庭,由住房保障部门通过信息系统采取综合评分排序的方式,确定轮候配售顺序(已登记为退役士兵家庭的,按有关规定优先轮候排序)。综合评分按下列因素计算:

1.保障家庭夫妇平均年龄,占20分。60岁及以上为满分,计分年龄精确到天,不足60岁的,计分公式为:20×平均年龄天数/(60×365)。

2.保障家庭夫妇落户时间,占20分。以夫妇双方当中落户时间长的一方为准,60年及以上为满分,计分时间精确到天,不足60年的,计分公式为:20×落户时间天数/(60×365)。

3.家庭人口数量,占20分。其中,1人户10分、2人户15分、3人户(含)以上20分。

4.家庭人均年收入,占20分。其中,低保家庭20分;低保边缘家庭17分;低保边缘收入线以上至家庭人均年收入23728元(含)14分;家庭人均年收入23728元—29660元(含)10分。

5.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占20分。计分公式为:20×(15—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

6.按照有关规定,对属于有关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劳模、烈军属、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以及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无经济能力回购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家庭,给予相应加分。其中,市级(含)以上劳模加5分;烈军属和优抚对象加5分;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无经济能力回购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家庭加5分;一等残疾加5分,二等残疾加4分,三等残疾加3分,四等残疾加2分。一个家庭满足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积加分。

相关答疑

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政府与购房人共享产权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专业运营管理机构,也就是代持机构,将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

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将以各区为主导,主要用于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及重点人才居住需求。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户型上,共有产权住房继续延续以中小套型为主的建设标准。

谁能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

《暂行办法》明确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首先,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其次,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包括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申请家庭有住房转出记录的;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如何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区住建委官网在线申请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网上申购期间登录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市住建委会同公安、地税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

分配将通过摇号进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并在其官方网站公示。共有产权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后,通过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家庭取得的申请编码可申请其他项目,申请时须重新登录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激活申请编码。申请家庭情况有变化的,应及时登录网站进行变更。市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按规定重新进行审核。

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如何定价?

比同地段同品质

普通商品房便宜

《暂行办法》称,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销售均价在土地供应文件中予以明确。

开发建设单位依据销售均价,结合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确定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价格浮动范围为±5%。

至于政府和个人如何分配产权份额,将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为让购房人心中有数,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应分别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土地上市前和房屋销售前,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市住建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审核后确定,评估及确定结果应面向社会公开。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向购房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并按规定在附记栏注记共有人姓名、共有方式及共有份额等内容。

如何处置共有产权住房?

所持份额可用于抵押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应当按照本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全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共有产权住房的物业服务费,由购房人承担,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

此外,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可依法将拥有的房屋产权份额用于抵押。其中,代持机构抵押融资只能专项用于本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建设和运营管理。

能否租售共有产权住房?

满五年后可转让份额

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但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

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购房人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上市申请,明确出售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如果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经协商一致,可共同向其他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家庭转让房屋。新购房人取得商品住房产权。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

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获得商品住房产权。

对于出售的价格,代持机构行使优先购买权、购房人购买政府份额的房屋价格,应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购房人转让价格明显低于评估价格的,代持机构应当按购房人提出的转让价格予以回购。

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应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取得商品住房产权后实现退出,或由代持机构回购其所有的产权份额。

哪些人可买?

各地申购门槛各有侧重

共有产权房主要面向“夹心层”的住房需求群体,作为中端支持的重要方式,旨在让住房制度更加公平合理。

各地在设置共有产权房申购门槛方面费了不少心思。

北京规定,申请家庭应符合北京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北京均无住房,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上海共有产权房的标准更为细化,包括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等;且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

南京可申请共有产权房的人群分别为符合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首次置业的无房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其中,新就业人员需符合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等条件;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中等偏下收入低于3074元,低收入低于1921元。

南京的共有产权房供给还有意向高端人才倾斜。日前,南京发文明确,三类高层次人才可选择共有产权房等4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安居,A类人才甚至可申购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

哪些城市会有共有产权房?

住建部专家这样说

“夹心层”在一线城市人口增加的城市广泛存在,他们熬到了在打拼城市的购房资格,却因首付不够,不得不放弃购房想法或铤而走险尝试私人借贷等极端手段。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要求,2018年,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多渠道解决群众住房问题。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近日撰文称,目前房价上涨压力大的热点城市都是人口增长规模较快的城市,都应加大共有产权房供应规模。既可切实满足首次置业而购房支付能力不足家庭的住房需求,又可防止政策寻租、平抑房价、稳定住房建设发展。

以北京为例,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将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记者表示,由于北京商品房依然稀缺,大量共有产权房上市缓解了买不起商品房群体的购房需求,房价会持续平稳甚至下调。

张大伟说,共有产权房对未来楼市调控影响非常大,特别是在降低保障房的投资属性、解决中低收入群体购房需求等方面。

各地项目

近期,北京、南京、福州、烟台等一二三线城市共有产权房项目纷纷落地。这一新的住房保障模式,是落实中央“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托起“夹心层”市民安居梦的探索。

北京

北京3326套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2018年1月23日,上午10点开始到2月6日下午5点,北京市昌平区绿海家园、中骏四季家园和翡萃家园三个项目的3326套共有产权住房开始接受申购登记。这也是北京市实行共有产权房新政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批共有产权房。

3326套房源将分两批次组织配售。第一批次面向昌平区户籍无房家庭、在昌平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东城区、西城区户籍无房家庭配售,房源2328套,约占总房源的70%。第二批次面向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在昌平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配售,房源998套,约占总房源的30%。

这三个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申购前,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上述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50%,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50%份额。

密云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2018年5月17日,密云区住建委发布消息,首创·悦欣嘉园共有产权住房从5月17日上午10点到6月1日下午5点进行申购登记。根据公告内容,该项目将供应1409套共有产权房,销售均价为1.5万元/平方米。

首创·悦欣嘉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檀西路东侧。悦欣嘉园项目于2017年3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悦欣嘉园项目1—10号楼为自住型商品住房。根据规定,首创·悦欣嘉园自住型商品住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项目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12.3万平方米。项目共有产权住房套型均为约88平方米二居,总套数1409套,销售均价15000元/平方米。不过具体价格则会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

该项目房源面向三类家庭销售:密云区户籍无房家庭、在密云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在密云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家庭;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家庭。

在房源安排上,项目总房源约65%(共计916套)面向密云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密云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项目总房源约5%(共计70套)面向京籍人才家庭摇号选房,申请人应同时符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基本条件、在密云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含)以上的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项目总房源的约30%(共计423套)面向非京籍家庭摇号选房,申请人应同时符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基本条件;须在京有稳定就业;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已办理居住证,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申请人所在企业应为《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之外;申请人所在企业须为中关村密云园注册且落地的实体企业(该企业纳税形成的区级财政收入连续三年不低于100万元/年或累计财政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申请人应在符合前述规定的企业工作且申购当月申请人在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在密云区;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面向京籍人才家庭配售的房源摇号选房后如有剩余,由密云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密云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递补选房。面向非京籍家庭配售的房源,摇号选房后如有剩余超出200套(不含)部分,由密云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密云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按照摇号顺序递补选房。200套(含)以内的,留作怀柔科学城密云地块人才住房。

顺义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从北京顺义区住建委获悉,位于顺义区仁和镇的正商雅筑佳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2018年6月14日上午10:00开始申购,总套数748套,销售均价24000元/平方米,购房人可以获得60%的产权份额。申购登记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29日下午5点。

公告显示,正商雅筑佳苑系自住型商品住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项目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

项目共有产权住房套型主要为约73-79平方米二居。销售均价24000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

根据规定,该项目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0%,燕顺投资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40%份额。

据悉,项目总房源的70%(共计523套)面向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顺义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需年满30周岁)摇号选房;项目总房源的30%(共225套)面向在顺义区工作且符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政策的非京籍(“新北京人”)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需年满30周岁)摇号选房;房源如有剩余,未选房申购家庭按摇号结果依次递补选房。面向非京籍无房家庭销售的房源如有剩余,由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顺义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递补选房。

记者注意到,除《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在顺义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需满足在顺义区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开通申购当月及前两个月)及以上。

非京籍家庭申购本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须是在京有稳定就业。二是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三是已办理居住证,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且在顺义区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开通申购当月及前两个月)及以上。

顺义区住建委表示,本次摇号结束后,选房工作启动前将对本市其他区户籍、在顺义区工作且符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政策的非京籍家庭在顺义区工作情况进行审核。

据悉,审核认定标准为:“申请人”申购当月及前两月(即2018年6月、5月、4月)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顺义区”方可认定为在顺义区工作。

北京市海淀区最大共有产权房奠基

2018年6月27日,位于西北旺地块的海淀区规模最大的共有产权房正式奠基。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的项目将提供以两居为主的共有产权房2141套。项目计划年内完成网申、摇号及选房,2020年内交付。

西北旺地块共有产权房项目位于海淀区北部地区西北旺镇亮甲店村村东,处于中关村科技城范围内,由北京建工集团和中铁置业集团联合体共同开发建设。据介绍,西北旺地块共有产权房建成后,将呈现出商品房标准的“花园式洋房”,由24栋6到12层的小高层构成,外观为经典中式建筑。记者了解到,项目的销售均价为37800元/平方米,附近的二手房均价则为7万元至10万元左右。

据介绍,项目户型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两居室为主,还有共5%的一居室和三居室,全部户型面积均不超过90平方米。小区内还在采光最好的南侧配套建设老年驿站,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中水户内采集回收设施等公共设施,并设置慢行步道、交往空间和骑行场地等,满足居住者的生活需求。同时,按照北京市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设计导则,在小区的主出入口建设咖啡馆、健身房、图书馆。项目的所有停车都安排在地下,地面全部留给绿化与居民活动项目。

北京大兴首个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北京市大兴区住建委近日在官网发布公告,大兴区首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国瑞·瑞福园共有产权住房开放申购登记,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上午10:00至8月3日下午17:00。

根据公告,该项目位于大兴区瀛海镇,项目四至范围为:东至京福路,南至瀛安街,西至瀛顺路,北至瀛吉街。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0.8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地上建筑面积约10.1万平方米,容积率2.0。项目总套数999套,其中,两居室784套,建筑面积约89平方米;三居室215套,建筑面积约139平方米。销售价格29000元/平方米,全装修交房。

根据规定,该项目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0%,其余40%产权由政府持有。

据悉,国瑞·瑞福园项目70%的房源面向大兴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大兴区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项目30%的房源面向大兴区稳定工作的非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面向非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房源启动申购工作,需结合大兴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实际另行制定相关政策,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记者发现,本次开放申购的房源,要求具有大兴区户籍的申购人取得大兴区户籍满24个月,对在大兴区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要求具备24个月的大兴区社保缴纳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告也注明了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不得申请。

顺义1300套共有产权房获批

顺义金港嘉园共有产权房项目金瑞裕雅苑近日通过市住建委预售许可证审批,目前已完成申购,均价为22000元/平方米,共计1300套房源,下一步将进行摇号选房。

该项目位于北京顺义区天竺镇第22街区。项目四至为:东至规划二路,西至裕安路,北至规划一路,南至安泰大街。项目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 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9.9万平方米,全装修交房,套型主要为64-70平方米一居560套,86-89平方米两居712套,134-137平方米四居28套,总套数1300套,销售均价含全装修费用22000元/平方米。

南京

2017年12月25日,南京市4大保障房片区的1499套共有产权房开始接受选房,这是南京单次规模最大的一次共有产权房供应。截至2017年底,南京已有1740多户申购人拿到了共有产权房,其中个人持有的产权从50%至80%不等。

烟台

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显示,2018年7月10日起,烟台市中心区试行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供应方式。

同时,文件还强调,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购房人不再享受原住房保障待遇。纳入本年度试行常态化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共1284套。

具体包括:

1.锦绣家园项目1169套。位于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临董家庄,东靠石家疃,58路公交到达,可供房源均为小高层住宅,单套户型面积在60 m2—90m2之间,房屋状态为毛坯房,取暖方式为电暖,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销售基准价格为6150元/m2,具体房屋楼层差价按整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出售人为烟台宏丰置业有限公司,出售产权比例为70%(折合单价4305元/m2)。

2.锦绣新天地项目115套。位于黄务街道办事处套口辖区,3路、70路等公交到达,可供房源均为高层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在60-90m2之间,房屋状态为毛坯房,取暖方式为电暖,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销售基准价格为5970元/m2,具体房屋楼层差价按整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出售人为烟台宏丰置业有限公司,出售产权比例为70%(折合单价4179元/m2)。

广州

羊城晚报2018年5月11日报道,广州南沙新区积极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相关管理制度亦将于近期陆续出台。首筑花园作为首个共有产权住房试点项目,预计2018年8月份即可接受申购。

只能用于自住

2018年4月,经广州市政府批准,符合南沙新区“1+1+10”重点产业促进政策体系领域紧缺型人才和港澳青年可申请购买一套南沙新区共有产权住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购买南沙新区共有产权住房的60%产权,所购住房只能用于自住,不能用于出租、抵押,五年内不得转让产权。五年后可定向转让给符合申请共有产权条件的个人或南沙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获得完整的住房产权。

试点首筑花园

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史勇副主任表示,南沙新区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共有产权住房相关工作,并已同意将区属国企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首筑花园作为首个共有产权住房试点项目,预计今年8月份即可接受申购。

据了解,首筑花园项目位于明珠湾珠江东组团凤凰三桥南侧,总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0.4万平方米,容积率1.8。南沙新区首批共有产权住房户型以三房两厅为主,单户面积为101-142平方米。

目前,《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将于近期修改完善后颁布实施。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