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排瑤族婚俗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八排瑤族婚俗流傳於廣東省連南瑤族自治縣八排瑤族居民中。連南是中國乃至世界唯一的排瑤聚居地,是一塊充滿神奇色彩的瑤族聚居地。排瑤沒有自己的文字,卻有自己獨具特色的民俗文化,尤其是婚俗最具特色。排瑤婚俗分訂婚、認親、擇日、舉行婚禮(沒有新郎的婚禮)、回門五個過程,充分體現了八排瑤族的民族文化和生活習俗。列廣東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1]
簡介
八排瑤婚俗,流傳於廣東省連南瑤族自治縣。連南是全國乃至世界唯一的排瑤聚居地,是一塊充滿神奇色彩的瑤族聚居地。排瑤沒有自己的文字,卻有自己獨具特色的民俗文化,尤其是婚俗最具特色。
非遺信息
遺產級別:廣東省第三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批准單位:人民政府
批准文號:粵府〔2009〕112號
批准日期:2009年10月16日
項目名稱:八排瑤族婚俗
項目類別:民俗
申報單位:廣東省清遠市連南瑤族自治縣。
廣東文化網:八排瑤族婚俗(婚俗內容參考)人民網:排瑤婚俗(制度,變化內容參考)飛翔網:富有情趣的排瑤婚俗(制度,變化內容參考)廣東省政府網:廣東省第三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目錄(非遺信息參考)
婚姻制度
排瑤的婚俗很有情趣。自古以來,他們實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嚴格限制血緣婚,同房姓宗族之間不准通婚,即使是異姓,舅姑姨表之間也不能結合,一定要過了3代之後才能通婚。
排瑤實行從夫居,從父姓的制度,即使過繼的兒子或入贅的女婿也要改從父姓。排瑤家庭,丈夫是家長,主持經濟收支和社交活動,但不專權,有事多與妻子商量。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同甘共苦,離婚現象很少。過去,排瑤人的離婚手續十分簡單,如感情不和,經親友和瑤老勸說無效,即可離婚。各自找來本家的叔伯兄弟和瑤老作證,並帶一竹筒酒到寨路上,背對背喝完酒,瑤老將竹簡砍開兩片,夫妻各持一片背道而別,便算是離婚生效。離婚再嫁不受歧視,但再嫁時婚禮比閨女出嫁稍微簡單。建國後,瑤民結婚離婚都自覺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手續,但其獨特的婚戀風俗至今仍然保留着。
婚俗內容
排瑤婚俗分訂婚、認親、擇日、舉行婚禮(沒有新郎的婚禮)、回門五個過程。
1、求婚
排瑤男女求婚,有兩種不同的方式:一種是父母包辦,訂小親,俗稱童婚;一種是自由戀愛,俗稱謳莎腰。
訂小親即男孩子長到 3——4 歲後,父母就為他們物色相當年齡的女孩子,通過叔 伯等親戚做媒,到女方家求婚。女方如同意,收下男家送來的雞、豬肉、酒等禮物,算訂 正婚約。孩子長大後,任何一方身體有缺陷或勞動、人品不好,都可以提出解除婚約,這 種形式多見於南崗、三排、油嶺一帶,其它排多是 13、14 歲才訂婚約。如今,小孩訂婚已 是極少數現象。
謳莎腰是瑤語,謳意為唱,莎腰指未婚姑娘,意思是以唱歌向姑娘求婚。
謳莎腰充滿浪漫色彩,姑娘一般在 15——16 歲就準備嫁妝柴,勤勞的姑娘有的幾堆幾堆整整齊齊的嫁妝柴,並在家門準備了很多火把柴。男青年看中某姑娘後,白天幹活,利用晚上空餘時間到該姑娘臥室窗前,把自己的家門、身世、以及對姑娘的愛意,通過唱歌向姑娘傾述。姑娘無意也丟出一把火把柴,意思請到別家姑娘那裡唱,男青年會知趣走開,如果姑娘對窗外的求婚者有好感,便會在屋內與其對唱、談情、遞茶、互傳遞信物;也有的姑娘雖對求婚者無意,也以歌應對,勸其另覓芳草。此外,謳莎腰也可在白天外出勞動或耍歌堂等節日活動時進行。
謳莎腰的習俗由來已久。清代《八排風土記》中載:少年男女唱歌三坳,共歌男炫以富,女夸其巧。相悅訂婚,宿於荒野。可以看出,以歌為媒男女結合之俗早已有之。
2、訂婚
經過謳莎腰,雙方如情投意合,便互送信物。瑤家有句俗語:不會繡花找不到好婆家。所以,一般 7——8 歲的少女開始學繡花。因此姑娘送小伙子的訂情信物必須是自己繡的花掛袋或腰帶,小伙子回送姑娘耳環、銀簪、手鐲等飾物;然後由男方請媒人向女方父母求婚,一般情況下,父母都會尊重女兒的選擇。訂婚之日,男方要準備肉、酒、油豆腐、雞等禮物,由媒人送往女家,擺設酒席,宴請舅父叔伯等內親。
3、認親
訂婚之後,男家人就請先生公(宗教活動的主持人)擇定認親的日子,再由媒人轉告女家,徵得女家同意後,男家便送去白銀三兩六錢(現折人民幣 66 元),豬肉 19 斤,米酒 19 斤,油豆腐 9 斤等物,做認親禮物。火燒排、大掌、軍寮等瑤排還要舉行第二次送聘,俗稱送鹽包錢,過去送兩包食鹽屬上上品,用黑布袋裝 2 包約 12 市兩的食鹽,2 包茶葉,茶油若干錢,燈芯 4 條,白銀七兩二錢(現折人民幣 120 元),另:雞 2 只、豬肉、油豆腐、米酒 19 斤,由媒人送往女家。當天,男女雙方均在家中宴請親朋好友,稱喝鹽包錢酒。從此,婚事不得反悔,否則,反悔一方要賠償所有費用。
4、擇日
婚期擇定,由男方請先生公查看瑤經(擇日書)和男女雙方的生辰是否相符合後決定。一般選在農曆十月十六節日到臘月二十八期間,如果碰到八排瑤族最隆重的以祭祀、歷史和文化傳承、娛樂為主要內容的耍歌堂節慶活動,可提前到農曆十月十六前,讓新娘參加耍歌堂認祖歸宗儀式。訂好日子後,由媒人通知女方擇定日,女方父母通知近親好友;待嫁姑娘在家繡花衣、花裙、花頭帕等嫁妝。嫁妝還準備臉盆一個,澡盆一個,水桶一擔,新被子一套,鋤頭、鐮刀、柴刀等勞動工具各一件,簸箕或籮筐一擔。富有人家還有田地、山林相送。現在,除了上述嫁妝外,視娘家財力,購置衣櫃、家電等用品相送。男家則準備設宴請客的用具和食品。
5、炒黃豆
炒黃豆是排瑤婚禮中最具特色的習俗。過去,排瑤是在深山密林或半山腰上居住,交通十分不便,生活十分貧窮,物質條件相當落後,只能靠自己種植的黃豆,代替糖果、小食等。排瑤至今還保留着炒黃豆的習俗。炒黃豆是在姑娘出嫁的前一天晚上,準新郎由伴郎陪同,在舅父的帶領下,攜帶雞、豬肉、米酒、油豆腐等禮品到姑娘家。當晚,姑娘邀請幾個相好的姐妹在閨房作伴,親手炒黃豆,泡濃茶款待準新郎和伴郎。吃過嫁娘的炒黃豆,準新郎和伴郎便立即離開。嫁娘則與相好的姐妹和過去對過歌、談過情的男朋友,一邊吃炒黃豆,一邊唱分離歌,直到天亮。
6、送嫁
姑娘出嫁的當天上午,女家請先生公在神龕前念經,禱告祖先今日嫁女,祈求祖先保佑平安。然後,由嬸嬸和嫂子為嫁娘梳好最後一次姑娘妝,戴上絢麗頭飾,倒穿鞋(意為雖然出嫁了,但心仍向着娘家),與父母哭別上路。新娘身着自己刺繡的花衣花裙,拿上先生公備好的避邪紙傘,傘內貼有避邪符,以示驅邪。由新郎的舅舅領着出門。送嫁隊由媒人帶路,媒人用 12 節長的竹擔挑着一隻小雄雞(俗稱帶路雞),女家送嫁的親戚(最少 16 人,多則現在的幾十人)和男家迎親的親屬,挑着嫁妝跟在後面。浩浩蕩蕩,場面壯觀。途中每逢過橋過河,新娘乘機撒嬌刁難新郎,站在橋頭或河邊不走,新郎便知趣地背起新娘上路,送嫁對伍則以此逗樂。
7、迎親
送嫁隊伍到達男家的村口時,男家派出歌手抬着酒攔住路口,與女家歌手對歌,哪方唱不上或對錯了要罰一碗酒,幾番輪迴後,送嫁隊伍才能進入山寨。到了男家門口,此時,男家燃放鞭炮,先生公舉行儀式,為新娘驅邪,禱告祖先今日添丁,保佑新娘吉祥平安。新娘入新郎家門前,先洗把臉,才能進入廳堂右角站着。
8、婚宴
過去是以玉米、豬肉、豆腐為主。而現在有雞、鴨、魚、牛肉共 12 碗,設宴三天。
9、識親
新娘梳上婦人妝,被帶到神龕前,給祖先敬香,然後由新郎母親或大嫂帶着,端着洗臉水,與主桌的長輩親人認識,男性親人給紅包見面禮,女性親人則給紅包或給繡花絨線。然後兩親家對歌,男家感謝女家養大姑娘以結成親家。女家則卻謙遜說女兒年輕不懂事,請親家愛護幫助女兒適應新生活,最後一起恭祝新人白頭到老,永結同心。
10、回門
婚宴一連三天,男家擺酒宴客,新郎新娘不得同房,分別由伴郎、伴娘陪睡。沒有鬧洞房的習俗。第三朝,新郎帶着雞、肉、酒等禮品,陪同新娘一起回娘家,俗稱回面。到娘家後,夫婦一起祭拜娘家祖先,向父母行拜禮,即日返回夫家,至此開始同居,過正常的夫妻生活。
發展變化
過去,女方嫁妝主要是刺繡「嫁衣」和木柴。女方需砍幾十擔木柴作嫁妝,表示新娘是勤勞儉樸之人。此外,還有棉被、水桶、臉盆、柴刀、鋤頭、太陽傘(富裕者還有少量的田地山林)等嫁妝,嫁女如搬家,貼錢嫁女。改革開放後,瑤胞的生活改善了,許多人購置了電視機、洗衣機等電器做嫁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