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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列纳公寓
图片来自lillianblog

克列纳公寓旧址,又称克烈纳住宅旧址总督牧师宅第旧址,位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德县路3号,建于1902年,最初业主德国商人哈拉尔德·克列纳,督署牧师威廉·舒勒曾在此居住,现为市南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建筑特色

德县路3号建筑面积407.39平方米,地上1层,设阁楼及地下室。乱石墙基,临街西南立面建有富于变化的装饰性山墙,红瓦坡屋顶开老虎窗,东南立面山墙有仿木桁架结构装饰,设有全木制阳台。一楼设有木制明廊。主入口位于西北侧,室内为木板地面,设木制楼梯及雕花扶手,楼内有客厅、厨房、卧室等。

历史

德县路3号住宅最初为德国商人哈拉尔德·克列纳(Harald Kliene)于1902所建,克列纳在大鲍岛经营一家进出口公司,其住址也在大鲍岛,此处住宅仅用于出租。1902年4月1日,同善会(魏玛传教会)传教士威廉·舒勒(Wilhelm Schüler)出任督署牧师(Gouvernementspfarrer),并从远离市中心的魏玛传教会住宅迁居,在克列纳的公寓租房居住。1904年,舒勒辞去督署牧师一职,迁回魏玛传教会住宅,前后在该楼居住仅约一年半[1]。后来,克列纳将该楼卖给德国人多克尔(J. Döcker)。据称1914年后该楼曾为某私人医院,1949年收归国有,曾为青岛市劳动局办公地址。该楼现为民居。2000年,该建筑以“总督牧师宅第旧址”之名列入第一批青岛市历史优秀建筑。2012年11月6日,该建筑以“总督牧师住宅旧址”之名列入市南区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2]

参考文献

  1. 王栋. 路德维希·温特与督署牧师住宅. 青岛早报. 2017-03-12. 
  2. 市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市南区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 2019-07-03 [2020-03-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