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賈居貞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元史·賈居貞傳出自《元史》,是系統記載元朝興亡過程的一部紀傳體斷代史,成書於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王禕(1321~1373)主編。全書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紀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傳九十七卷,記述了從蒙古族興起到元朝建立和滅亡的歷史。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視修史工作,他即位的當年,即元朝滅亡的當年,1368年,便下詔編修《元史》。[1]
原文
賈居貞,字仲明,真定獲鹿人。年十五,汴京破,奉母居天平。甫冠,為行台從事。時法制未立,人以賄賂相交結。有饋黃金五十兩者,居貞卻之。太宗聞而嘉嘆,敕有司月給白金百兩,以旌其廉。世祖即位,授中書左右司郎中。從帝北征,每陳說《資治通鑑》,雖在軍中,未嘗廢書。
一日,帝問:「郎俸幾何?」居貞以數對。帝謂其太薄,敕增之,居貞辭曰:「品秩宜然,不可以臣而紊制。」劉秉忠奏居貞為參知政事,又辭曰:「他日必有由郎官援例求執政者,將何以處之?」不拜。至元十一年,丞相伯顏伐宋,居貞以宣撫使議行省事。既渡江,下鄂、漢,伯顏以大軍東下,留右丞阿里海涯與居貞分省鎮之。
居貞曰:「江陵要地,乃宋制閫重兵所屯。聞諸將不睦,遷徙之民盈城,復皆疾疫,芻薪乏闕,杜門不敢樵採。不乘隙先取之。」驛聞。十二年春,命阿里海涯領兵取江陵,居貞以僉行省事留鄂。於是發倉廩以賑流亡,宋宗室子孫流寓者,廩食之,不變其服,而行其楮幣。
十四年,任湖北宣慰使。命未下居貞閉門不出而驕將悍卒合謀擾民乃復出視事人恃以無恐及行鄂之老幼號送於道刻其像於石祠之泮宮十五年,遷江西行省參知政事,未至,民爭千里迎訴。士卒有挾兵入民家,誣為藏匿以取財者,取人子女為奴妾者,皆痛繩以法。
南安李梓發作亂,居貞慮將帥出兵擾民,請親往,卒才千人,營於城北,遣人諭之。賊眾聞居貞至,皆散匿,不復為用。比還,不戮一人。十七年,以疾卒於位,年六十三。贈推忠輔義功臣,追封定國公。 (節選自《元史•賈居貞傳》)
譯文
賈居貞,字仲明,真定獲鹿人。十五歲時,汴京被攻破,居貞侍奉母親居住在天平。剛剛二十歲,任行台從事。當時法制尚未確立,人們用賄賂相互勾結。有人贈送給他黃金五十兩,居貞謝絕了。太宗聽說後讚嘆不已,敕令官府每月給予居貞白銀一百兩,以表彰他的廉潔。世祖即位,任命居貞為中書左右司郎中。
他隨從世祖北征,常常為世祖講說《資治通鑑》,即使在軍中,也未曾停止讀書。一日,世祖問道:「郎中俸祿是多少?」居貞如數回答。世祖說俸祿太微薄,敕令增加。居貞辭謝說:「我的品級應當是這麼多俸祿,不能因為我而破壞制度。」
劉秉忠奏請任命居貞為參知政事,居貞又推辭說:「日後必定會有人援引此例請求由郎官直升執政大臣,那該如何處置呢?」沒有接受任命。十一年,丞相伯顏征伐宋朝,居貞以宣撫使身份參議行省事務。渡過長江後,攻下鄂州、漢陽,伯顏率大軍東下,留右丞阿里海涯與居貞分設行省鎮守鄂州等地。
居貞說:「江陵是要害地區,是宋朝統率重兵屯守的地方。聽說眾將不和,遷徙的百姓滿城,又都得了傳染病,柴草缺乏,卻關閉城門不敢出去砍伐。不如趁此機會先攻占江陵。」驛車上報。十二年春季,世祖命令阿里海涯率領軍隊攻打江陵,居貞以僉行省事的身份留守鄂州。
於是他打開糧倉賑濟流亡百姓,宋朝皇室子孫流亡寄居鄂州的,也發放口糧給他們吃,不改變宋朝的服裝,並且通行宋朝的紙幣。十四年,任湖北宣慰使,任命尚未下達,居貞閉門不出,而驕橫的將領與兇悍的士卒,共同策劃騷擾百姓,居貞於是重新出來處理政事,人們依賴居貞才不懼怕。
等到居貞離開時,鄂州的老幼百姓哭泣着送他上路,雕刻他的石像,在學宮中祭祀。十五年,居貞改任江西行省參知政事,尚未到任,百姓爭相到千里之外迎接申訴。士卒中有人攜帶兵器進入百姓家,誣陷他們藏匿兵器來索取財物,掠奪他人的兒女作為奴妾,居貞都將他們依法嚴懲。
南安人李梓發叛亂,居貞擔心將帥出征侵擾百姓,請求親自前往,隨行士卒僅一千人,在城北設置營寨,派人勸說賊寇。賊寇部眾聽說居貞到達,都分散藏匿,不再為李梓發賣命。等到居貞平定叛亂返回,未曾殺戮一人。十七年,在任時因病去世,時年六十三歲。贈予推忠輔義的稱號,追封為定國公。[2]
作者簡介
宋濂(1310年11月4日 -1381年6月20日 ),初名壽,字景濂,號潛溪,別號龍門子、玄真遁叟等,漢族。祖籍金華潛溪(今浙江義烏),後遷居金華浦江(今浙江浦江)。元末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思想家,與高啟、劉基並稱為「明初詩文三大家」,又與章溢、劉基、葉琛並稱為「浙東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譽為「開國文臣之首」,學者稱其為太史公、宋龍門。
宋濂與劉基均以散文創作聞名,並稱為「一代之宗」。其散文質樸簡潔,或雍容典雅,各有特色。他推崇台閣文學,文風淳厚飄逸 ,為其後「台閣體」作家的文學創作提供範本。其作品大部分被合刻為《宋學士全集》七十五卷。
宋濂自幼多病,且家境貧寒,但他聰敏好學,號稱「神童」。曾受業於聞人夢吉、吳萊、柳貫、黃溍等人。元末辭朝廷征命,修道著書。明初時受朱元璋禮聘,被尊為「五經」師,為太子朱標講經。洪武二年(1369年),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時朝廷禮儀多為其制定。洪武十年(1377年)以年老辭官還鄉,後因長孫宋慎牽連胡惟庸案而被流放茂州,途中於夔州病逝,年七十二。明武宗時追諡「文憲」,故稱「宋文憲」。[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