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辦[ cuī bàn ] 催促辦理(某事)。[1]
是根據承辦時限和有關要求對公文承辦過程實施的催促和檢查過程。
催辦工作的一般過程為:明確對象與對承辦工作的要求(時限 方式 原則等);將有效進行催辦工作所需要的情況以「文件催辦單」等形式記錄在案,作為催辦依據;定期或隨時向承辦部門或人員崔詢 檢查承辦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協助制定和實施解決問題的方法 措施,保證公文迅速有效的運轉;驗收辦畢公文,綜合反映承辦工作實際情況與結果,註銷已辦結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