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道超车(交规名词)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借道超车(交规名词)指机动车在通行较为缓慢或者停车排队等候通行的路段时,越过道路分隔线(白色实线或黄色实线)进行超车的行为。[1]
相关处罚
根据2022年4月1日起新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一次记3分
基本内容
交规名词,汽车驾驶员在行车时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为了超越前方车辆,占用旁边不该占用的车道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行为,以及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行为。
释义
词目:借道超车
含义:从旁边超过前面同方向行驶的车辆。
详细解释:蒋子龙 《机电局长的一天》:“ 老霍 眼睛贴在玻璃上,盯住前面奔驰的卡车。看了一阵,又叫 小万 超车。”
概述
一辆车经过另一辆车的侧面,从后面行使到前面的过程就是超车。 超车是汽车在行驶中不可避免的一种比较危险的行为。需掌握熟练的技术和技巧,并遵守交通法规,防止意外和事故发生。 超车,粤语称爬头,是指在道路上驾车超过一辆较慢的车辆而行驶至其前方的行为。用于超车的车道一般为内侧车道,即较接近道路中心而离路肩较远的车道。在靠右行驶的地区,超车道为靠左的车道;在靠左行驶的地区,超车道为靠右的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