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zuò àn,意思是进行犯罪活动。出处是刘宾雁《人妖之间》。[1]
刘宾雁《人妖之间》:“你看那个屡次作案、始终逍遥法外的赵纯神气不神气!”
进行犯罪活动
二人以上,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为了同一目的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为同伙作案。
刘宾雁(1925年2月7日-2005年12月4日),吉林长春人。著名作家、记者。原中国作家协会会员。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人民日报社记者。1987年1月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