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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汉语词语,读音为rèn zhí,意思是指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命某一同志担任某一职务的活动.[1]
解释
1. 担任官职;担任职务。2.任命官职。3.称职,尽职。
出处
《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好奇伟俶傥之画策,而不肯仕宦任职,好持高节。” 《后汉书·王符传》:“是以君子任职则思利人,达上则思进贤,故居上而下不怨,在前而后不恨也。” 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十三:“居官则不畏三尺,任职则不畏简书,攫金则不畏市人,呜呼,士而至此,不可以为士矣。” 沈从文《会明》:“一直到这时,他还仍然在原有位置上任职。” 晋·袁宏《后汉纪·顺帝纪》:“为吏则随才任职,为民则劝以农桑。” 《文选·范晔<后汉书二十八将传论>》:“议者多非光武 不以功臣任职,至使英姿茂绩,委而勿用。” 刘良 注:“议,论也。言当时有论者非 光武 不任功臣理事也。” 《史记·孝文本纪》:“因各饬其任职,务省繇费以便民。” 《史记·万石张叔列传》:“丞相以景帝疾时诸官囚多坐不辜者,而君不任职,免之。” 《汉书·谷永传》:“ 永所居任职,为北太守岁馀,卫将军商薨,曲阳侯根为票骑将军,荐永,徵入为大司农。” 颜师古 注:“言所处之官皆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