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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强国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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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强国建设---交通是兴国之要、强国之基。2019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从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将分两个阶段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形成三张交通网、两个交通圈。[1]
政策规划
2019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从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将分两个阶段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形成三张交通网、两个交通圈。
2019年10月,交通运输部确定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市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2019年12月2日公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分地区、分主题、分批次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拟通过1至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至5年时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培育若干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试点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出台一批政策规划、标准规范等,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交通人才,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领域实现率先突破。[2]
资金保障
交通强国建设的推进,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作为《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附件,《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领域》明确,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探索按融资需求确定收费公路专项债券额度的方法以及收费公路长期专项债券制度;推广运用PPP模式;建立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资金保障协同机制,防范和化解交通运输领域隐性债务风险。[3]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印发 我国将着力打造“三网两圈”
参考文献
-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2019-12-5].
- ↑ 交通运输部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 加大资金等支持力度. [2019-12-5].
- ↑ 交通强国建设首批试点施工图浮现. [201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