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苯胺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乙酰苯胺,學名N-苯(基)乙酰胺,白色有光澤片狀結晶或白色結晶粉末,是磺胺類藥物的原料,可用作止痛劑、退熱劑、防腐劑和染料中間體。
基本性質
性狀:白色有光澤片狀結晶或白色結晶粉末,在水中再結晶析出呈正交晶片狀。無臭或略有苯胺及乙酸氣味。
熔點:114.3℃
沸點:304℃
閃點:173.9℃
自燃點:546℃
折光率:1.5299
相對密度:1.2190(15/4℃)
穩定性:在空氣中穩定。
溶解情況:溶解度:水0.46(20℃)、0.56(25℃)、0.84(50℃)、5.5(100℃);乙醇36.9(20℃),甲醇69.5(20℃),氯仿3.6(20℃),微溶於冷水,溶於熱水、甲醇、乙醇、乙醚、氯仿、丙酮、甘油和苯等,不溶於石油醚。
其它:可燃,呈中性或極弱鹼性。遇酸或鹼性水溶液易分解成苯胺及乙酸。
概述
名稱:乙酰苯胺;N-苯基乙酰胺、退熱冰
俄文名稱:Ацетонилид
分子式:C8H9NO;CH3CONHC6H5
CAS No.:103-84-4
國標編碼:61758
上游產品:苯胺、冰醋酸
下游產品:4-氨基苯磺酰胺、對氨基乙酰苯胺、鹽酸多西環素
危險標記:14(有毒有害物品)
主要用途
乙酰苯胺是磺胺類藥物的原料,可用作止痛劑、退熱劑和防腐劑。用來製造染料中間體對硝基乙酰苯胺、對硝基苯胺和對苯二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大量用於製造對乙酰氨基苯磺酰氯。乙酰苯胺也用於制硫代乙酰胺。在工業上可作橡膠硫化促進劑、纖維脂塗料的穩定劑、過氧化氫的穩定劑,以及用於合成樟腦等。[1]
還用作制青黴素G的培養基。
作為上一代的止痛劑、退熱劑,由於具有低毒性,現已被新一代乙酰類藥物取代,比如對乙酰氨基酚、乙酰氨基酚。
製作來源
由苯胺經乙酸乙酰化而得。將苯胺和冰醋酸(過量100%)置於帶夾套的搪玻璃反應器內,回流6-14h直至無游離苯胺為止。若用稀乙酸,則反應溫度為150-160℃,反應結束後趁熱過濾,除去殘渣,濾液冷卻、結晶,離心過濾,水洗並乾燥,即得產品。
也可採用乙酐作酰化劑,反應在苯溶液中進行,乙酐過量150%。
操作示例1將四隻反應罐成梯形排列,最高一隻反應罐裝有分餾柱。苯胺從分餾柱頂部連續加入,回收乙酸與苯胺混合物從第二隻反應罐連續加入,乙酸從第三隻反應罐連續加入。控制不同的反應溫度(第三隻為160-170℃,第四隻為200-210℃),使乙酸與苯胺進行氣液相對流反應,反應生成的水從分餾柱頂部蒸出,乙酰化物流入第四隻反應罐,再抽入蒸餾罐,減壓蒸出未轉化的苯胺及乙酸,反應產物經冷卻成片狀,得乙酰苯胺。重量配料比:苯胺:乙酸=1:(0.65-0.70),收率99.5%。
操作示例2先向酰化鍋投入苯胺及3/10量的乙酸(含量60%以上),加熱,同時緩緩加入1/10量乙酸,加熱至沸騰,收集分餾出的稀乙酸,並緩緩向鍋內補充4/10量的濃乙酸或冰醋酸,反應7h。最後一次加入剩餘的2/10量的冰醋酸,回流分餾,當分餾出的乙酸濃度達85%以上時,進行真空蒸餾,蒸出剩餘的乙酸。出料、冷卻、粉碎即為成品。苯胺酰化生產乙酰苯胺大多採用冰醋酸作酰化劑。
原料消耗定額:苯胺(99%)690kg/t、冰醋酸500kg/t。
實驗室製備可按下法:在帶回流冷凝器的500ml燒瓶中,加入20.5g(0.22mol)苯胺,21.5g(0.21mol)乙酐,21g(0.35mol)冰醋酸及0.1g鋅粉。混勻後緩緩加熱煮沸半小時。然後將熱反應物呈細流狀傾入500ml冷水中,攪拌,用冰冷卻。過濾,乾燥,得粗品26g。熔點113℃。用乙醇、水重結晶提純,熔點114℃。
或(1)由苯胺與乙酰氯或乙酸酐共熱而製得,
反應方程:CH3COCl(乙酰氯)+C6H5NH2→CH3CONHC6H5+HCl;
C6H5NH2+(CH3CO)2O(乙酸酐)→CH3CONHC6H5+CH3COOH
性狀影響
一、健康危害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吸入對上呼吸道有刺激性。高劑量攝入可引起高鐵血紅蛋白血症和骨髓增生。反覆接觸可發生紫紺。對皮膚有刺激性,可致皮炎。能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和心血管系統,大量接觸會引起頭昏和面色蒼白等症。
二、毒理學資料及環境行為
毒性:屬低毒類。
急性毒性:LD50800mg/kg(大鼠經口);1210mg/kg(小鼠經口);人經口50mg/kg,最低致死劑量。
危險特性:遇明火、高熱可燃。受高熱分解,產生有毒的氮氧化物。
燃燒(分解)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三、包裝儲運
採用內層塑料袋、外層麻袋或帆布袋包裝,每袋淨重50kg。貯存在陰涼、乾燥、通風處,防火、防潮。用汽車或火車運輸均可。按有毒化學品規定貯運。[2]
處置方法
泄漏應急 切斷火源。戴好防毒面具,穿一般消防防護服。用清潔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淨潔有蓋的容器中,用水泥、瀝青或適當的熱塑性材料固化處理再廢棄。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無害處理後廢棄。
防護措施 呼吸系統防護:可空氣中濃度較高時,應該佩戴防毒口罩。
眼睛防護:必要時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防護服:穿工作服。
手防護:戴防化學品手套。
其它:工作後,淋浴更衣。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定期體檢。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動清水沖洗。
眼睛接觸:立即翻開上下眼眼瞼,用流動清水沖洗15分鐘。就醫。
吸入: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就醫。
食入:誤服者給飲足量水,催吐。就醫。
滅火方法: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乾粉、砂土。
操作注意 1、密閉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
2、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戴橡膠手套。
4、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
5、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
6、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氧化劑、鹼類接觸。
7、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
8、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運輸法規
包裝方法 兩層塑料袋或一層塑料袋外麻袋、塑料編織袋、乳膠布袋;塑料袋外複合塑料編織袋(聚丙烯三合一袋、聚乙烯三合一袋、聚丙烯二合一袋、聚乙烯二合一袋);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注意事項 1、運輸前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密封,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
2、嚴禁與酸類、氧化劑、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混運。
3、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6.1 類毒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