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醫療保障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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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障局徽標原圖鏈接來自 中國政府網 的圖片
烏蘭察布市醫療保障局是烏蘭察布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方面的政策、法規和規章[2],擬訂相關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擬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執行國家醫保目錄准入談判規則。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制定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依規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