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異見人士與被嫖娼指控的關係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國異見人士與被嫖娼指控的關係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異見人士與他們在中國內地被政府對外界宣稱其嫖娼的指控兩者的關係[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性服務業雖然非法,但仍極為發達和活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規,嫖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違法行為,但並非犯罪。而根據2006年在中國內地實施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因嫖娼可被拘留至多15日。公安機關擁有拘留嫖娼者的權力。
香港
- 2004年,香港立法會選舉的九龍東候選人、民主黨成員何偉途在東莞公幹期間被公安以嫖妓為由拘捕,及後被送入勞教所,直至2005年1月28日選舉完畢數月後才釋放返香港。
- 2019年-2020年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期間:
- 2019年8月9日,深圳市羅湖警方將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僱員鄭文傑以嫖娼為由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因鄭文傑自述:「覺得這件事很丟臉,就不太好意思告訴家裡人知道這件事,所以就選擇不通知家裡人」使警方未向外界公開此案件,這使得外界就鄭文傑失蹤事件引發了討論。隨後深圳市羅湖警方將鄭文傑在深圳羅湖麗水雲間休閒會所於3個不同時間與不同女性進入會所房間然後離開的視頻與鄭文傑面對鏡頭懺悔的視頻公開。同年8月24日,鄭文杰行政拘留期滿,如期釋放返港。有部分媒體認為麗水雲間並不提供色情服務,只是一間普通場所。
- 香港抗爭人道組織國難忠醫的一位創辦人於2020年1月8日在廣州讀書期間被公安以嫖娼為由拘留,廣州中醫藥大學校方稱民警在廣州市越秀區上苑酒店查處郭同學和同場一名賣淫女子,地點與被捕者身邊人士說辭不一,有指被帶走地點實為學校宿舍。在15天拘留期滿後,該負責人安全返港回家。
部分因被指「嫖娼」遭拘捕的異見人士
中國內地
- 據蘋果日報報道,異見作家劉水常曾因為要求平反六四事件而在深圳以嫖娼為由被送勞動教養。
- 2002年9月20日,異見人士姚振祥被上海公安以嫖娼為由送勞動教養三年。
- 2009年,異見政黨中國民主黨上海支部創辦人韓立法及蔡桂華以嫖娼為由送勞動教養。
- 2013年,艾未未事件中的攝影師徐偉因協助艾未未工作而在北京以「嫖妓」為由被拘留。
- 2013年,網路名人薛蠻子因涉嫌嫖娼在北京被拘留,而由於這個消息是由孔慶東所曝出,該事件引起了社會關注。
- 2015年3月26日晚上,透過在新浪微博上曝光公車私用車輛而作出監督的廣州人、「全國監督公車私用第一人」區少坤,在長沙監督公車私用時被當地警方因嫖娼拘留,並處行政拘留5天。
- 2020年7月6日上午,北京警方拘留了法學教授許章潤。一名警察曾告訴許章潤的妻子,他被拘留的原因是上周四(2日)於成都嫖娼。
參考文獻
- ↑ 中國異議者,不是正在被「嫖娼」,就是行走在被「嫖娼」的路上. Rti. 202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