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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作者:赵明昕 著,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日期:2010-06-01,ISBN:9787511808295。

法律出版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创建于1954年,是享誉业界的法律专业出版机构和法律信息提供商,创建至今出版图书逾2万种[1],形成了以图书出版为主,期刊出版、音像出版、数字出版、法文化创意设计等多种业务并举的业务格局[2]

内容简介

《中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以债权人的信用利益保障为中心》坚持民商法视角,开篇即从民法的诚信原则到信用的财产化、利益化,再到信用利益的制度保障,进而引出信用保险这个主题。此后,沿着“信用保险基本理论研究——信用保险合同具体问题研究——信用保险法律制度构建”这条逻辑线索逐次展开,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完整的信用保险制度。在信用保险基础理论部分,对信用保险定义的辨析为全文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信用保险合同研究是《中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以债权人的信用利益保障为中心》的中坚,亦为任何保险法律制度的核心,此部分阐述信用保险合同较为独特的各项要素及合同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在信用保险制度构建部分,《中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以债权人的信用利益保障为中心》就我我信用保险制度的建设提出了颇具独创性的见解。《中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以债权人的信用利益保障为中心》不仅可以成为法学和保险学的理论研究书籍,亦可为法律和保险实践提供必要的参考。

作者介绍

赵明昕,男,1972年2月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现为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保险法、证券法研究。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理事,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5年毕业于沈阳大学财经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沈阳师范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2006年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博士后课题研究。2006年调入深圳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在《现代法学》、《保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社会科学辑刊》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