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作者:编者: 会办公厅,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传播知识信息手段[1],除了书籍、报刊外,其他工具也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但书籍的作用,是其他传播工具或手段所不能代替的。在当代,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书籍仍然是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传播工具[2]。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于2023年4月26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为了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防控生态风险,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本法。从事或者涉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相关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本法所称青藏高原,是指西藏自治区、青海省的全部行政区域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云南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第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参考文献
- ↑ 涨知识:古人用什么方法传递信息?,搜狐,2017-04-03
- ↑ 书究竟有何用?,搜狐,2017-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