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上海市普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
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
2、负责对区内产(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打击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
3、对产(商)品质量开展扶优推优工作,帮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推行产品名牌工程;
4、接受消费者对产(商)品质量方面的申诉,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仲裁质量方面的纠纷,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推行质量认证制度,为企业提供有关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的技术服务;
6、承担普陀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7、负责管理区内标准化工作,依法对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并对全区标准化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8、负责管理区内计量工作,实施法定计量单位、计量[1]检定规程,管理区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并负责对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考核发证工作;
9、依法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的计量器具[2]实行强制管理;
10、依法对区内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的生产(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实施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负责受理区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开工告知,核发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11、编制本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食品生产企业一般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临时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发证,承担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负责与辖区内相关食品监管职能部门的协调,开展食品法制宣传和培训。
12、指导普陀区质量管理协会的工作;
13、承办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普陀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文献
- ↑ 【每日一学】计量小知识知多少?(一) ,搜狐,2023-05-17
- ↑ 计量器具的定义、分类及管理 ,搜狐,2017-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