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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淮南衡山列传高祖十一年(十)〔七〕月》

原文

立子长为淮南王,王黥布故地,凡四郡[2]。上自将兵击灭布,厉王遂即位。厉王早失母,常附吕后,孝惠、吕后时以故得幸无患害,而常心怨辟阳侯,弗敢发。及孝文帝初即位,淮南王自以为最亲,骄蹇,数不奉法[3]。上以亲故,常宽赦之。三年,入朝,甚横。从上入苑囿猎[4],与上同车,常谓上“大兄”。厉王有材力,力能扛鼎[5]。乃往请辟阳侯。辟阳侯出见之,即自袖铁椎椎辟阳侯,令从者魏敬刭之[6]。厉王乃驰走阙下,肉袒谢曰:“臣母不当坐赵事,其时辟阳侯力能得之吕后,弗争,罪一也;赵王如意子母无罪,吕后杀之,辟阳侯弗争,罪二也;吕后王诸吕,欲以危刘氏,辟阳侯弗争,罪三也。臣谨为天下诛贼臣辟阳侯,报母之仇,谨伏阙下请罪[7]。”孝文伤其志[8],为亲故,弗治,赦厉王。当是时,薄太后及太子诸大臣皆惮厉王,厉王以此归国益骄恣,不用汉法,出人称警跸,称制,自为法令,拟于天子[9] 。

段意

写刘长即淮南王位后骄蹇不法。他数不奉法,谓皇上作“大兄”,私自椎杀辟阳侯,多次受到汉文帝宽赦,于是更加骄恣,行为比同天子。

注释

  [1]黥布:即英布(?—前195),因犯法黥面而又称黥布。黥(qing),古代用刀刺刻额颊等处再涂以墨的肉刑。

  [2]四郡:指九江郡,治所寿春(今安徽寿县);庐江郡,治所舒(今安徽庐江西南);衡山郡,治所邾(今湖北黄冈西北);豫章郡,治所南昌(今江西南昌)。

  [3]骄蹇,数不奉法:骄横迟滞,多次犯法。蹇(jian),跛足,行动迟缓凝滞,不驯顺。

  [4]苑囿:植树木养禽兽的园子,多指帝王游乐打猎的场所。囿(you),养禽兽的园子。

  [5]扛鼎:把鼎举起来。

  [6]刭(jing)之:割断他的脖子,即魏敬割下辟阳侯的头。

  [7]臣母不当坐赵事等句:我母亲不该牵连进赵国的事中,当时辟阳侯可以说动吕后而不去说,这是第一条罪;赵王如意母子无罪,吕后杀死他们,辟阳侯不为他们讲情,这是第二条罪;吕后封诸吕为王,想加害于刘氏,辟阳侯不加反对,这是第三条罪。我谨为天下人诛杀贼臣辟阳侯,并为母亲报仇,在此甘愿向皇上请罪。

  [8]伤其志:为他替母报仇之心所打动。

  [9]出入称警跸句:出入宫廷要像帝王一样地警戒、清道,把自己下的命令称为“制”,自己颁布一套法令,行为比同于天子。警,戒严。跸(bi),清道,皇帝出入经过的地方要严加戒备,断绝行人。制,帝王命令。拟,比同。[1]

司马迁

司马迁(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长,生于龙门(西汉夏阳、即今陕西省韩城市,另说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汉史学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2]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