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
政区位置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滇黔桂三省(区)结合部,贵州省西南隅、云贵高原东南端。地跨东经104°35′~106°32′,北纬24°38′~26°11′,东西长210千米,南北宽177千米。东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接壤,南与 广西 隆林、田林、乐业3个县隔江相望,西与云南省富源、罗平县和六盘水市的盘县特区毗邻。
全州辖1市、7县、1区,即兴义市、兴仁县、安龙县、贞丰县、普安县、晴隆县、册亨县、望谟县和顶效开发区。下设14个街道办事处,74个镇、49个乡(其中3个民族乡,即兴仁县鲁础营回族乡、晴隆县三宝彝族乡、望谟县油迈瑶族乡),共137个乡级政区。辖有119个居民委员会、1097个村民委员会,下设962个居民小组、12810个村民小组。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和审核以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电报,管理州政府印章[2]。
(二)负责州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负责督促、检查州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对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省政府和州政府文件、会议、指示、命令、决定及州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州政府领导报告。
(四)研究州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请示州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州政府领导决定。
(五)负责协助州政府领导办理需由州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负责收集整理政务信息,准确及时地向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上报,并提出建议。
(七)负责州政府重大调查研究活动的安排组织工作,并提供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八)负责办理省人大、省政协和州人大、州政协交办的有关议案、建议、提案。
(九)负责协助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及时向州委、州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涉及的重要情况。
(十)负责州政府重要活动的安排组织工作;负责州政府值班、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事务、机关人事、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州政府接待事务、对外联络事务,负责州政府驻外机构的管理和友好城市的缔结及有关工作的办理。
(十三)按规定办理州政府办公室和州政府驻外机构的中层干部的任免工作。
(十四)负责州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负责办理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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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黔西南州最新人事任免 ,搜狐,2019-09-22
-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的通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2018-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