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孤愤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韩非子·孤愤》是战国末期思想家韩非创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人臣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非谓重人也。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为重人也。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能法之直到劲直,听用,矫重人之奸行。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
当涂之人擅事要,则外内为之用矣。是以诸候不因,则事不应,故敌国为之讼;百官不因,则业不进,故群臣为之用;郎中不因,则不得近主,故左右为之匿;学士不因,则养禄薄礼卑,故学士为之谈也。此四助者,邪臣之所以自饰也。重人不能忠主而进其仇,人主不能越四助而烛察其臣,故人主愈弊而大臣愈重。
凡当涂者之于人主也,希不信爱也,又且习故。若夫即主心,同乎好恶,因其所自进也。官爵贵重,朋党又众,而一国为之讼。则法术之士欲干上者,非有所信爱之亲,习故之泽也,又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是与人主相反也。处势卑贱,无党孤特。夫以疏远与近爱信争,其数不胜也;以新旅与习故争,其数不胜也;以反主意与同好恶争,其数不胜也;以轻贱与贵重争,其数不胜也;以一口与一国争,其数不胜也。法术之士操五不胜之势,以发数而又不得见;当涂之人乘五胜之资,而旦暮独说于前。故法术之士奚道得进,而人主奚时得悟乎?故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诛之;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戮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朋党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使私者,必信于重人矣。故其可以攻伐借者,以官爵贵之;其不可借以美名者,以外权重之之。是以弊主上而趋于私门者,不显于官爵,必重于外权矣。今人主不合参验而行诛,不待见功而爵禄,故法术之士安能蒙死亡而进其说?奸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故主上愈卑,私门益尊。
夫越虽国富兵强,中国之主皆知无益于己也,曰:“非吾所得制也。”今有国者虽地广人众,然而人主壅蔽,大臣专权,是国为越也。智不类越,而不智不类其国,不察其类者也。人之所以谓齐亡者,非地与城亡也,吕氏弗制而田氏用之;所以谓晋亡者,亦非地与城亡也,姬氏不制而六卿专之也。今大臣执柄独断,而上弗知收,是人主不明也。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事者,不可存也。今袭迹于齐、晋,欲国安存,不可得也。
凡法术之难行也,不独万乘,千乘亦然。人主之左右不必智也,人主于人有所智而听之,因与左右论其言,是与愚人论智也;人主之左右不必贤也,人主于人有所贤而礼之,因与左右论其行,是与不肖论贤也。智者决策于愚人,贤士程行于不肖,则贤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论悖矣。人臣之欲得官者,其修士且以精洁固身,其智士且以治辩进业。其修士不能以货赂事人,恃其精洁而更不能以枉法为治,则修智之士不事左右、不听请谒矣。人主之左右,行非伯夷也,求索不得,货赂不至,则精辩之功息,而毁诬之言起矣。治辩之功制于近习,精洁之行决于毁誉,则修智之吏废,则人主之明塞矣。不以功伐决智行,不以叁伍审罪过,而听左右近习之言,则无能之士在廷,而愚污之吏处官矣。
万乘之患,大臣太重;千乘之患,左右太信;此人主之所公患也。且人臣有大罪,人主有大失,臣主之利与相异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故主失势而臣得国,主更称蕃臣,而相室剖符。此人臣之所以谲主便私也。故当也之重臣,主变势而得固宠者,十无二三。是其故何也?人臣之罪大也。臣有大罪者,其行欺主也,其罪当死亡也。智士者远见而畏于死亡,必不从重人矣;贤士者修廉而羞与奸臣欺其主,必不从重臣矣,是当涂者徒属,非愚而不知患者,必污而不避奸者也。大臣挟愚污之人,上与之欺主,下与之收利侵渔,朋党比周,相与一口,惑主败法,以乱士民,使国家危削,主上劳辱,此大罪也。臣有大罪而主弗禁,此大失也。使其主有大失于上,臣有大罪於下,索国之不亡者,不可得也。
译文
通晓统治策略的人,必然识见高远并明察秋毫;不明察秋毫,就不能发现隐私。能够推行法治的人,必须坚决果断并刚强正直;不刚强正直,就不能矫正邪恶。臣子遵循法令办理公事,按照法律履行职责,不叫“重臣”。所谓重臣,就是无视法令而独断专行,破尔法律来为私家牟利,损害国家来便利自家,势力能够控制君主,这才叫做重臣。懂得统治策略的人明察秋毫,他们的主张若被采纳,自身若被任用,将会洞察重臣的阴谋诡计;能够推行法治的人刚强正直,他们的主张若被采纳,自身若被任用,将会矫正重臣的邪恶行为。因此,懂得策略和善用法治的人若被任用,那么位尊权重之臣必定为法律准绳所不容。这样说来,懂法依法的人与当权的重臣,是不可并存的仇敌。
当权的重臣独揽大权,那么外交和内政就要被他利用了。正因如此,列国诸侯不依靠他,事情就得不到照应,所以实力相当的国家会给他唱颂歌;各级官吏不依靠他,成绩就得不到上报,所以各种官吏会为他出力;君主的侍从官员不依靠他,就不能接近君主,所以他们为他隐瞒罪行;学士不依靠他,就会俸禄薄而待遇低,所以学士为他说好话。这四种帮凶是奸邪之臣用来掩饰自己的基础。重臣不能忠于君主而推荐自己的政敌,君主不能越过四种帮凶来洞察他的臣下,所以君主越来越受蒙蔽,而重臣的权势越来越大。
很少不被信任和宠爱的,而且彼此又亲昵和熟悉。至于迎合君主的心理,投合君主的好恶,本来就是重臣得以进升的途径。他们官职大,爵位高,党羽又多,全国都为他们唱赞歌。而法术之士想要求得君主重用,既没有受到信任和宠爱的亲近关系,也没有亲呢和熟悉的交情,还要用法术言论矫正君主的偏邪之心,这是与君主心意相反的。法术之士所处地位低下,没有同党孤立无援。拿关系疏远的和关系亲近、受到宠信的相争,在常理上不能取胜;拿新客和故旧相争,在常理上不能取胜;拿违背君主心意和投合君主好恶相争,在常理上不能取胜;拿地位低贱的和位尊权重的相争,在常理上不能取胜;拿一个人和一国人相争,在常理上不能取胜。
法术之士处在“五不胜”的情形下,按年计算也不能晋见君主;当权重臣凭借“五胜”的条件,又日夜单独向君主进言。因此,法术之人由什么门路得到任用,而君主到什么时候才能醒悟呢?因此,凭借必定不能取胜的条件,又与重臣势不两立,法术之士怎会不危险?重臣对那些可用罪状诬陷的,就用国家法律来诛杀;对那些不能强加罪名的,就用刺客来暗杀。这样说来,精通法术而违背君主的人,不为官吏所诛杀,必定死在刺客手里了。而结党拉派串通一气来蒙蔽君主、花言巧语歪曲事实来便利私家的人,一定会受到重臣的信任。所以对那些可用功劳做借口的,就封官赐爵使他们显贵;对那些不可用好名声做借口的,就用外交职权重用他们。因此,蒙蔽君主而投奔私人门下的,不在官爵级别上显赫,必在外交职权上重用了∷械牡比ㄖ爻级杂诰骼此担如—今君主不验证核查就实行诛戮,不等建立功劳就授予爵禄,因此法术之士怎能冒死去陈述自己的主张?奸邪之臣又怎肖当着有利时机而自动引退?所以君主地位就越来越低,重臣权势就越来越大。
越国虽然国富兵强,中原各国的君主都知道对自己没有什么好处。说:“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现在统治国家的君主虽然地广人众,然而君主闭塞,大臣专权,这样一来,国家也就变得和越国一样。知道自己的国家与越国不同,却不知道现在连自己的国家也变了样,这是不明察事物的类似性。人们之所以说齐国亡了,并不是指土地和城市丧失了,而是指吕氏不能控制它而为田氏所占有。之所以说晋国亡了,也不是指土地和城市丧失了,而是指姬氏不能控制它而为六卿所把持。现在大臣掌权独断专行,而君主不知收回,这是君主不明智。和死人症状相同,无法救药;和亡国行事相同,无法久存。现在因袭着齐、晋的老路,想要国家安然存在,是不可能的。
凡属法术难以推行的,不单是大国,中小国家也是这样。君主的近臣不一定有才智。君主认为某人有才智而听取他的意见,然后和近臣讨论该人的言谈,这是和愚蠢的人讨论才智。君主的近臣不一定品德好。君主认为某人有美德而礼遇他,然后和近臣讨论他的品行,这是和品德不好的人讨论美德。智者的计谋由愚蠢的人来评判,贤者的品德由不贤的人来衡量,那么品德好、有才智的人就会感到耻辱而君主的论断也必然荒谬了。想谋得官职的臣子当中,那些品德好的人将用精纯廉洁来约束自己,那些才智高的人将用办好政事来推进事业。那些品德好的人不可能用财物贿赂侍奉别人,凭借精纯廉洁更不可能违法办事,那么品德好、才智高的人也就不会奉承君主近侍,不会理睬私下请托了。君主的近臣,品行不像伯夷那么好,索求的东西得不到,财物贿赂不上门,那么精明强干者的功业就要被压制,而诽谤诬陷的话也就出笼了。办好政事的功业受制于君主的近侍,精纯廉洁的品行取决于近侍的毁誉,那么品德好、才智高的官吏就要被废黜,君主的明察也就被阻塞了。不按功劳裁决人的才智和品德,不通过事实的多方验证审处人的罪行和过错,却听从左右亲信的话,那么没有才能的人就会在朝廷中当政,愚蠢腐败的官吏就会窃居职位了。
大国的祸害在于大臣权势太重,中小国家的祸害在于近臣太受宠信:这是君主的通病。再说臣下犯了大罪恶,君主有了大过失,臣下和君主的利益是相互不同的。凭什么这样说呢?即:君主的利益在于具有才能而任以官职,臣下的利益在于没有才能而得到重用;君主的利益在于具有功劳而授以爵禄,臣下的利益在于没有功劳而得到富贵;君主的利益在于豪杰效力,臣下的利益在于结党营私。因此国土减少而私家更富,君主地位卑下而大臣权势更重。所以君主失去权势而大臣控制国家,君主改称藩臣,相臣行使君权。这就是大臣欺骗君主谋取私利的情形。所以当代的重臣,在君主改变政治情势而仍能保持宠信的,十个中还不到两三个。这是什么原因呢?是这些臣下的罪行太大了。臣有大罪的,他的行为是欺骗君主的,他的罪行是当处死刑的。聪时人看得深远,伯犯死罪,必定不会跟从重臣;品德好的人洁身自爱,耻于和奸臣共同欺骗君主,必定不会跟从重臣。这些当权者的门徒党羽,不是愚蠢而不知祸害的人,必是腐败而不避奸邪的人。大臣挟持愚蠢腐败的人,对上和他们一起欺骗君主,对下和他们一起掠夺财物,结帮拉派,串通一气,惑乱君主败坏法制,以此扰乱百姓,使国家危殆受侵、君主忧劳受辱,这是大罪行。臣下有了大罪而君主却不禁止,这是大过失。假如君主在上面有大过失,臣子在下面有大罪行,要求得国家不灭亡,是不可能的。[1]
作品简介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绝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代表,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法家学说坚决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攻击主张“仁爱”的儒家学说,中国历代封建专制主义极权统治的建立,韩非子的学说是颇有影响的。[2]
作者简介
韩非子是中国战国时期(前475年—前221年)著名的哲学家、法家学说集大成者、散文家。他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