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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道夫·艾希曼

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1906年3月19日-1962年5月31日),納粹德國前高官,也是在清洗猶太人中執行「最终解决方案」的主要負責者,被猶太人稱為「納粹劊子手」,二次大戰後定居至阿根廷,遭以色列情報特務局(俗稱摩薩德)幹員綁架,公開審判後絞死

阿道夫·艾希曼
Adolf Eichmann

原圖鏈結圖片來自ICP
出生 (1906-03-19)1906年3月19日
德意志帝國普魯士索林根
逝世 1962年5月31日(1962-05-31)(56歲)
以色列中央區拉姆拉
效命 纳粹德国
参与战争 第二次世界大戰
配偶 Vera Liebl

目录

生平

阿道夫·艾希曼于1906年3月19日出生於德意志帝國索林根[1],童年時代移居奧地利[2]。1932年,艾希曼加入奧地利納粹黨,次年該黨被奧地利政府列為非法,艾希曼離開奧地利回到德國。[2]1934年因負責達豪集中營而受到海德里希的賞識;1937年艾希曼曾經前往海法開羅,研究將猶太人移住巴勒斯坦的可能性,後來艾希曼向納粹方面以經濟理由反對將猶太人移往巴勒斯坦的計劃。

1942年艾希曼出席萬湖會議,之後晉昇為黨衛軍中校(SS-Obersturmbannführer);在大屠殺中主要負責將猶太人移送集中營的運輸,還有和當地猶太領袖的磋商、當地猶太委員會Judenrat的建立。尤其是與當地猶太領袖的合作,被納粹視為進行大屠殺的基石。

第二次世界大戰,艾希曼被美軍俘虜,但之後逃脫,在經過漫長的逃亡旅行後,艾希曼流亡到阿根廷。但是1960年以色列情報特務局(俗稱摩薩德)卻查出艾希曼的下落,並且於1960年5月11日將其綁架,並秘密運至以色列。由於艾希曼的逮捕方式相當於綁架,引發了阿根廷與以色列之間的外交糾紛。

1960年5月23日下午,耶路撒冷时间4点整,以色列总理本·古里安向国人宣布:

1961年4月11日,艾希曼於耶路撒冷受審,被以反人道罪名等十五條罪名起訴。雖然有不少大屠殺受害者出面作證,但大部分證人的口供和艾希曼的罪責並無直接關聯,而檢察官對於納粹官僚體系的理解有許多錯誤,並在起訴書和詰問中大大的誇大了艾希曼在大屠殺的角色和權力。但由於一審的三位德裔法官對正當程序的堅持,還有對納粹足夠的理解,所以艾希曼罪責在一審判決書上大致上被正確的呈現。以色列政府將艾希曼安排在防彈玻璃後方受審。艾希曼面對犯罪的控訴,都以「一切都是奉命行事」回答。同年12月11日艾希曼被判處有罪,12月15日被判死刑。艾希曼提出上訴,最高法院維持原判,1962年5月31日夜間,艾希曼被處以絞刑

评价

作家zh-hk:漢娜·鄂蘭;zh-tw:漢娜·鄂蘭;zh-cn:汉娜·阿伦特;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Eichmann in Jerusalem》(Eichmann in Jerusalem)一书中认为艾希曼是一个遵从命令的官僚,他所体现的不是“极端的邪恶”,而是“平庸的邪恶”(The banality of evil, 意指當任何人甘於放棄對善惡是非的判斷力去贗服權威,那麼最平凡的人也可能導致最極致的邪惡)。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