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道德經幢
邢台道德經幢位於中國河北省邢台市橋東區清風園內,是一處唐代道德經幢,開元二十七年八月五日邢州刺史李質所建,現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經幢通高6.89米,幢身為八角柱形,刻有《道德經》原文及唐玄宗的釋文[1]。北宋、清代、中華民國時經幢曾得到重修。文化大革命中,經幢被炸藥毀壞,僅餘上下兩截。1990年,文物部門補刻了炸毀的幢身中段,將幢重新立起,遷移至清風樓後的花園中。
目錄
歷史
唐玄宗李隆基尊崇道教。開元二十一年,唐玄宗親自為《道德經》作注。開元二十三年,玄宗採納道門威儀司馬秀的建議,下令全國各州都要在一所大型道觀中立石刊刻玄宗注道德經。開元二十七年八月五日,邢州刺史李質在邢州龍興觀修建了這座道德經幢[2]。
北宋端拱元年,龍興觀只剩殘牆草莽,經幢滿是雜草和塵垢,幢座已經埋在污穢之中。官員派人清理經幢,並將其移至原址北側三十尺處,修建了建築和圍牆。明代,歸有光到訪邢州時,龍興觀早已不存,僅剩一座占地半畝的建築,之前是尼姑庵,後被改為社學,經幢位於屋後,很少有人知道這裡有一座經幢。清代錢大昕和他之後的眾學者都不知道這裡存有一座唐代道德經幢。晚清學者繆荃孫重新發現了這座經幢,並在《藝風堂金石文字目》中記載了它。民國二十八年,縣政府募集資金重修了台基、新建了碑亭。文化大革命中,邢台道德經幢被炸藥炸壞,只剩上下兩截。1982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將邢台道德經幢列入河北省文物保護單位。1990年春,文物部門補刻了文化大革命中被毀的經幢中段,將經幢重新立起。重修後,政府將經幢遷至清風樓後的花園(清風園)內。2013年,經幢入選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形制
邢台道德經幢通高6.89米,分為頂、身、座三部分。幢身為八角柱形,幢身第一面至第七面刻《道德經》原文及唐玄宗注,第一面上部陽刻篆額「大唐開元聖文神武皇帝注道德經一部」十六字,每字高10.3厘米、寬11.2厘米。幢身文字傳為褚遂良所書,但無法考證。第八面刻有唐開元二十七年題記與後世重修題記,上部刻有「大唐開元二十七年歲在單閼月中南呂五日乙丑皇五從弟中散大夫使持節邢州諸軍事守邢州刺史上柱國質建」,中部刻大宋端拱元年三月二十五日知邢州軍州事柱國何纘撰文、盧華書與李思順刻《重修邢州龍興觀道德經台記》,下部刻大清道光十八年十月偃師段圻觀題記和民國二十八年邢台縣縣長苗作新募資修台建亭記。幢座為仰蓮形。
視頻
邢台道德經幢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位於邢台清風樓北側花園內的道德經幢 ,搜狐,2017-01-28
- ↑ 千年古邢襄、三朝順德府、一座臥牛城之三——清風樓及周邊 ,搜狐,2018-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