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鏡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裴鏡為中國清朝武官官員,本籍湖南。
生平簡介
1761年(乾隆26年)1761年(乾隆26年)奉旨接任甘國寶擔任台灣鎮總兵。是台灣清治時期此期間,受台灣道制約的台灣地區最高軍事首長。
「文碑」、「武碑」
大鵬灣開發歷史有多早,有兩座石碑可見證!東港鎮南平里立有「文碑」、「武碑」,內容描述是農民與塭丁糾紛經過協調的和解文,立碑年代一七六一年清乾隆年間,距今已有二五二年歷史。當時因為發生灌溉農田排水溝渠魚蝦多,大鵬灣塭丁截溝捕魚造成稻田被大雨淹沒,雙方因此產生糾紛。 經過台灣水師副總督裴鏡調停,漁民不得截溝採捕,農民則同意補償塭丁減損漁撈損失,每年幫貼四十兩,兩方立碑達成和解,立下「嚴禁塭丁截溝捕採危害田禾碑記」。禁碑之所以會有兩件,主要是水師副督立「武碑」後,當時縣令王瑛曾又再立「文碑」眾告周知,內容大致相同. [1]
前任: 甘國寶 |
台灣鎮總兵 1761年上任 |
繼任: 游金輅 |
前任: 黃良 |
台灣水師協副將 1757年上任 |
繼任: 陳啟燦 |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