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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角收押所

荔枝角收押所
图片来自line

荔枝角收押所英语:Lai Chi Kok Reception Centre)是香港惩教署辖下的一所高度设防的收押所,亦是监狱的中转站,因为所有被法庭判入狱或上诉失败需再次入狱的囚犯(被判有期徒刑不少于12年的甲级重犯会直接囚禁于赤柱监狱),都会先囚禁于本惩教院所,然后再按囚犯的特质(如刑期,背景,身体状况等)编配至合适的惩教院所服刑,院所位于九龙蝴蝶谷道5号。该所1977年投入服务,现收容下列男性成年人士:

  1. 各类还押犯;
  2. 等候判决的疑犯;
  3. 刚判刑的囚犯,以等候编配合适的惩教院所服刑(被判12年或以上的甲级重犯会直接囚禁于赤柱监狱);
  4. 根据《入境条例》受羁押的人士;
  5. 钱债囚犯(是香港唯一一所负债人监狱);
  6. 上诉人(被判终身监禁的囚犯除外);
  7. 上诉失败而需入狱完成馀下刑期的囚犯,以等候编配合适的惩教院所服刑(被判12年或以上的甲级重犯会直接囚禁于赤柱监狱);
  8. 成年的初犯及积犯(被判终身监禁的囚犯除外);或
  9. 按照《戒毒所条例》还押的人士。

目录

历史说明

荔枝角收押所起源自1932年落成的荔枝角监狱,启用时主要收纳女性犯人,是二战前香港三大监狱之一,其馀两间是域多利监狱赤柱监狱。荔枝角监狱在二战期间遭到破坏,要到1947年10月才重新运作。[1]为解决女性犯人增多而造成的容量问题,监狱署1969年在大榄监狱(今大榄惩教所)旁边兴建大榄女惩教所,并将荔枝角监狱内的犯人调迁到后者,调迁后该监狱变为荔枝角教导所[2]1972年,荔枝角教导所正式关闭并原址重建,以担当原域多利监狱中的收押功能,在1977年落成及更名为荔枝角收押所后运作至今。

2006年7月,惩教署将荔枝角收押所附近的已婚职员宿舍部分用地(A至F座),及荔枝角九巴训练场旧址合并改建,成为新的中度设防惩教设施“荔枝角惩教所”,以重置已于前一年关闭的域多利监狱及收容成年女性犯人,院所内有五座多层建筑物,包括收押室、探访室、囚仓等。不过,由于荔枝角收押所仍然不敷应用而需要扩建,荔枝角惩教所启用仅约四年,便要在2010年8月将女性犯人迁至罗湖惩教所及关闭改建,并于2012年3月启用荔枝角收押所的附翼扩建部份,额外提供400个惩教名额,收容成年男性在囚及还押人士。

参考文献

  1. 何仲诗. 风云背后──香港监狱私人档案. 香港: 红出版(蓝天图书). 2008-03-13: 13. ISBN 9789628980505. 
  2. 何仲诗. 风云背后──香港监狱私人档案. 香港: 红出版(蓝天图书). 2008-03-13: 21. ISBN 978962898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