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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 |
留下 漢語詞語,拼音是:liú xià,釋義:1、謂把東西擱下。 2、留住下來。 3、收受下來。 4、指付錢買下。 5、停留而攻下。
杭州古鎮地名。留下街道位於西湖區西部,歷史文化悠久,南宋高宗曾欲在此建都,"西溪且留下"一語,成了"留下"的鎮名。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留下 [1]
拼音 liú xià [2]
出處 《張協狀元》
注音 ㄌ一ㄡˊ ㄒ一ㄚˋ
釋義
留住下來
出處
《史記·吳王濞列傳》
例句
1、謂把東西擱下。
宋·無名氏《張協狀元》戲文第八出:"你要好時,留下金珠買路,我便饒你去。"
明 施耐庵《水滸傳》第四三回:"你留下買路錢並包裹,便饒了你性命。"
2、留住下來。
清 曹雪芹《紅樓夢》第一九回:或幾年一選、幾年一入,也沒有個長遠留下人的理。
《兒女英雄傳》第一回:"﹝這房子﹞原備安老爺、太太、公子有事進城住的,平日自有留下的人家看守。"
3、收受下來。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四回:"﹝何小宋﹞又逼着他把滿城文武所送的禮都一一退了,不許留下一份。"
老舍《駱駝祥子》七:"他們找出些破舊的東西,教他去換洋火……而他也就自己留下。".
4、指付錢買下。
老舍《駱駝祥子》三:"留下吧,給多少是多少;我把它們出了手,好到城裡去謀生"。
5、停留而攻下。
《史記·吳王濞列傳》:"即大王徐行,留下城邑,漢軍車騎至,馳入梁楚之郊,事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