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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廷標(1914年-),出生於中國北平市(今北京市),祖籍江蘇江陰,台灣企業家,為華新麗華集團的創辦人,現任華新麗華集團榮譽董事長。因股票操盤眼光精準,有焦師父的稱號。
生平
焦廷標是孫法民的姻親,孫法民稱他為表妻舅。焦廷標童年時棋適逢戰爭,物資短缺,小學只唸到四年級就不能再繼續,之後嘗試過多種不同的工作。初來台灣時身無分文,加入電線電纜事業發展,從學徒到與人合夥,白手起家,到獨當一面建立自己的事業。從新莊的一畝三分地白手起家,創建了跨越台海兩地的3700億台幣的華新麗華集團。[1]
1948年,因國共內戰,與孫法民、李玉田、李鴻文等河北幫商人,一同到達台灣,聯合創辦太平洋電線製造廠,隨後改組為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以太平洋電線電纜為核心,孫法民等人開始進行轉投資,創建許多子公司,形成太平洋電線電纜集團。其中包括,1966年創建的華新電線電纜公司。
華新公司是由孫法民、翁明昌與焦廷標共同出資創立,最初由孫法民擔任董事長。孫法民將太平洋集團中的麗華海運併入華新公司,改稱華新麗華公司。
1986年,因為家族接班等問題,太平洋集團進行分拆,由孫法民家族為主的太平洋電線電纜集團中,分拆出章民強家族為主的太平洋建設集團,以及焦廷標家族為主的華新麗新集團。
1977年開始,罹患肝病。
1986年,因為肝病轉劇,將華新麗華公司的經營權交給其子焦佑鈞、焦佑倫。
1989年,病情康復,但仍然退居幕後,擔任榮譽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