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山桥
火山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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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山桥位于台湾高雄市杉林区,乘载省道台29线,是来往杉林区与甲仙区的重要交通途径。该桥曾于2009年八八水灾期间遭冲毁,后经过中国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捐款重建,为八八水灾后期复建中,中国大陆捐款金额最高,且唯一由民间团体捐款兴建的桥梁。[1]
目录
沿革
火山桥旧桥于2009年中度台风莫拉克袭击期间,因火山桥上游野溪山洪爆发,土石流不仅冲毁火山桥,连带13栋下游民宅冲毁,总崩塌面积达20公顷,杉林区至甲仙区交通中断。
八八水灾灾后重建期间,中国大陆的海协会捐款,透过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转至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与内政部后,又转由台湾妈祖联谊协会办理火山桥重建工作,火山桥新桥为避免野溪再度发生土石流,大跨距采脊背桥型式,并配合妈祖联谊协会融入妈祖形象,以庙宇屋顶屋脊及妈祖霞冠为桥梁造型设计,同时规划千里眼及顺风耳造型的路灯。新桥全长280公尺、宽12公尺,为双向共双线车道。
火山桥新桥由黎明工程顾问公司负责桥梁设计、立源工程顾问公司监造,并由钦成营造公司兴建,行政院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推动委员会督导,交通部公路总局协助设计审查及施工监督,以及高雄市政府协助办理土地征收业务。新桥工程于2010年11月19日开工,于2012年10月27日竣工举办落成典礼,总工程经费为新台币5亿4,700万元,通车典礼由时任行政院政务委员兼重建会执行长陈振川、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海协会副会长郑立中,以及台湾妈祖联谊协会荣誉会长颜清标等人为新桥剪彩。火山桥新桥为八八水灾中,中国大陆捐款重建项目中金额最高者,并且也是唯一由民间慈善团体所办理的工程。
实际通车则迟至同年11月14日才开放通行,时任行政院重建会副处长蔡志昌表示,由于火山桥为民间利用中国大陆捐款兴建,因此程序上需要由承办工程的台湾妈祖联谊协会办理验收,完成后移交给公路总局勘验并接管,因此公路总局于10月25日及31日办理2次通车前现场安全勘验作业,之后又因配合杉林区居民要求,须举办谢土仪式后才能通车,因此最后通车日敲定于谢土仪式11月13日的隔天上午放行。
2014年6月中共中央台办主任张志军访台前夕,原计画到访的火山桥经发现,设置在南下桥台,由台湾艺术家白沧沂所设计的“交融”钢雕艺术品早在一年前就遭锯断窃走,养护该桥的公路总局第三养护工程处甲仙工务段表示,已编列经费将行重建,该起偷窃事件受到高雄市警察局旗山分局重视,成立专案小组追查,尔后历经一年追踪逮捕窃嫌,而遭锯断的艺术品因重达两吨无法搬运,因而弃置在桥边未搬走。
参考文献
- ↑ 张志军要看火山桥 铜雕却遭窃,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