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鹏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江鹏坚(1940年4月25日-2000年12月15日),出生于中华民国台湾台北市,中华民国政治家、台湾人权律师、美丽岛事件辩护律师,立法委员、监察委员、中国民主进步党第1届主席。
生平
父亲江火财是一个来自中国福建泉州惠安的鞋匠。[1]在1919年日治时期来台,后返乡娶同乡女子陈惜,到大稻埕营生。江鹏坚为其六子,1940年(昭和十五年)4月25日出生于在台湾台北大稻埕。
1955年,江考入台北市立建国高级中学。之后,他进入国立台湾大学,主修法律。毕业后,他通过了1964年举行的律师资格考试。之后成为执业律师。
江鹏坚提倡人权,他创立了台湾人权协会。在1979年12月10日人权日当天,《美丽岛杂志》的成员的及其他党外民主运动人士进行一次集会游行,即美丽岛事件。许多参与者遭到国民党政府逮捕。在军事法院审判,江鹏坚参与替美丽岛大审中主要八人的林义雄辩护。[2]
参考来源
- ↑ 从靴匠之子到民进党创党主席——第一届党主席江鹏坚 (新闻稿). 中国网. 2005-02-05.
- ↑ First chairman of DPP dies of pancreatic cancer. 《Taipei Times》 (新闻稿). 2000-12-16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