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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鵬堅(1940年4月25日-2000年12月15日),出生于中华民国台灣台北市,中华民国政治家、台灣人權律師、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立法委員、監察委員、中国民主進步黨第1届主席。
生平
父親江火財是一個來自中國福建泉州惠安的鞋匠。[1]在1919年日治時期來台,後返鄉娶同鄉女子陳惜,到大稻埕營生。江鵬堅為其六子,1940年(昭和十五年)4月25日出生於在台灣台北大稻埕。
1955年,江考入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之後,他進入國立台灣大學,主修法律。畢業後,他通過了1964年舉行的律師資格考試。之後成為執業律師。
江鵬堅提倡人權,他創立了台灣人權協會。在1979年12月10日人權日當天,《美麗島雜誌》的成員的及其他黨外民主運動人士進行一次集會遊行,即美麗島事件。許多參與者遭到國民黨政府逮捕。在軍事法院審判,江鵬堅參與替美麗島大審中主要八人的林義雄辯護。[2]
參考來源
- ↑ 從靴匠之子到民進黨創黨主席——第一屆黨主席江鵬堅 (新闻稿). 中國網. 2005-02-05.
- ↑ First chairman of DPP dies of pancreatic cancer. 《Taipei Times》 (新闻稿). 2000-12-16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