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毌丘芝(?年-?年),河東聞喜人,毌丘甸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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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元二年(公元255年),毌丘儉文欽壽春舉兵討伐司馬師,毋丘儉失敗被殺,毋丘甸跟他的妻子荀氏也被判株連處死。但荀氏的族兄荀顗、族父荀虞都與司馬師有姻親關係,於是共同上表請求放過荀氏。曹髦下詔讓荀氏離婚。荀氏的女兒毋丘芝是潁川太守劉子元的妻子,當時已有了身孕,卻也被牽連而關入大牢等候處死。荀氏寫信向何曾求情:「毋丘芝被關在廷尉獄中,她的命運可想而知。我願意成為官婢,只為贖毋丘芝的命。」何曾同情他們,於是何曾命程咸上書論株連刑法,朝廷認同何曾的言論,於是修改了相關的刑法,何曾等言論被記載於《刑法志》中。[1][2]

參考資料

  1. 晉書·何曾傳》:毌丘儉誅,子甸、妻荀應坐死。其族兄顗、族父虞並景帝姻通,共表魏帝以丐其命。詔聽離婚,荀所生女芝為潁川太守劉子元妻,亦坐死,以懷妊系獄。荀辭詣曾乞恩曰:「芝系在廷尉,顧影知命,計日備法。乞沒為官婢,以贖芝命。」曾哀之,騰辭上議。朝廷僉以為當,遂改法。語在《刑法志》。
  2. 裴注三國志引《干寶晉紀》:女母荀,為武衛將軍荀顗所表活,既免,辭詣廷尉,乞為官婢以贖女命。曾使主簿程咸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