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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委託書 |
中文名稱;委託書 外文名稱;power of attorney 類別;書面證明 適用人群;股東 |
授權委託書,又稱代理證書。它是由被代理人製作的,證明代理人之代理權並表明其權限範圍的證書。授權委託書只存在於委託代理中,在法定代理中,不存在授權委託書。
在實際生活中,介紹信也被作為授權委託書使用,司法實踐承認其法律效力。授權委託書具有單獨的證明力。實踐中,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只需出具授權委託書,即可表明其代理權的存在。授權委託書的各種事項應記載明確,委託書授權不明的,應作出不利於被代理人的解釋。[1]
定義
授權委託書,又稱代理證書。它是由被代理人製作的,證明代理人之代理權並表明其權限範圍的證書。授權委託書只存在於委託代理中,在法定代理中,不存在授權委託書。
在實際生活中,介紹信也被作為授權委託書使用,司法實踐承認其法律效力。授權委託書具有單獨的證明力。實踐中,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只需出具授權委託書,即可表明其代理權的存在。授權委託書的各種事項應記載明確,委託書授權不明的,應作出不利於被代理人的解釋。
第一百六十五條 【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託代理必須有委託授權,被代理人將代理權授予代理人,才能使代理人有權代理被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委託代理的授權是要式行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首先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依據該合同,由被代理人向代理人出具授權委託書。
基本內容
授權委託書的內容應當包括:
1、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2、代理事項,是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權代理民事法律行為的範圍,根據代理事項的不同,將代理事項區分為一般代理和特別代理;
3、權限,代理權限是在代理事項的範圍內,可以作出何種決定。超出代理權限範圍的,構成超越代理權的無權代理;沒有規定明確的代理事項和代理權限為代理事項和權限不明。
4、期限,即代理權的起止時間;
5、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表明是誰向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權。
法律辨析
關於授權委託書與合同的區別。授權委託書也叫代理證書,是證明代理人有代理權的書面文件。授權委託書與委託合同不同:
(一)授權委託書是授權行為,是單方法律行為的表現形式;委託合同是授權委託的基礎法律關係,但卻是雙方法律行為,被代理人依據委託合同出具授權委託書;
(二)授權委託書一經頒發,立刻產生授權的效力,委託合同需雙方達成合意;
(三)授權委託書可以直接證明代理權的存在至於其是否存在委託代理合同關係都不重要,而委託合同的存在並不能證明代理權的存在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