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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遗 |
拾遗是一个汉语词语,语出《战国策.秦策一》。有5层含义:1.捡取他人遗失的财物;2.比喻轻而易举;3.补充 旁人所遗漏的事物;4.匡正别人过失或缺点;5.职官名。[1]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拾遗 [2]
拼音 shí yí
注音 ㄕˊ ㄧˊ
出处 《战国策.秦策一》
基本信息
拾遗
拼音:shí yí
注音:ㄕˊ ㄧˊ
详细解释
释义:
1、捡取他人遗失的财物。《战国策.秦策一》:“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
2、比喻轻而易举。《汉书.卷六十七.梅福传》:“合天下之知,并天下之威,是以举秦如鸿毛,取楚若拾遗。”《文选.干宝.晋纪总论》:“自上逆下,非邻国之势也,然而成败异效,扰天下如驱羊,举二都如拾遗。”
3、采补缺漏遗佚。《南齐书.卷九.礼志上》:“吴则太史令丁孚拾遗汉事,蜀则孟光、许慈草建众典。”
4、匡正别人过失或缺点。《抱朴子.外篇.崇教》:“有师友之名,无拾遗之实。”
5、职官名。唐代谏官,武则天时始置左右拾遗,掌供奉讽谏,以救补人主言行的缺失。见旧唐书.卷四十三.职官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