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奧蘭治-拿騷勳章

奧蘭治-拿騷勳章

圖片來自numisbids

奧蘭治-拿騷勳章(Orde van Oranje-Nassau )是荷蘭王國授勳及嘉獎制度中的一項民、軍事級騎士勳章,由攝政太后埃瑪威廉明娜女王於1892年4月4日所創立,授予「每位為社會贏得特殊價值的人士」,表揚獲勳者以其獨特方式開創生涯,值得社會的讚賞和認可[1]

奧蘭治-拿騷勳章中較低級別者,可類比英國授勳及嘉獎制度大英帝國勳章的地位,但在荷蘭,除了威廉軍事勳章獲勳者之外,一般不會頒給頭銜、前綴或後綴稱謂(學術銜稱除外)。

目錄

歷史

1841年,尼德蘭國王盧森堡大公威廉二世創立了橡樹冠勳章。雖然嚴格來說,橡樹冠勳章並不是荷蘭的勳章,但它確實時常被授予荷蘭人民。在威廉三世過世後,盧森堡王國根據王朝協約,成為了拿騷王朝的另一個分支領土。因此,荷蘭出現了繼威廉軍事勳章荷蘭獅子勳章之後的第三級勳章的需求,方能頒授皇室榮譽予他國外交官與市民階級。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奧蘭治-拿騷勳章被用於授予荷蘭和其他國家軍隊的軍官,以表揚他們協助從納粹德國的佔領中解放荷蘭,以及解放在太平洋地區的前荷蘭殖民地的功績。在現代,奧蘭治-拿騷勳章仍然是荷蘭最常使用的民、軍事級勳章,它的位階亦僅次於荷蘭獅子勳章。通常每年在君主的官方生日(目前為4月27日)進行授勳儀式,至今約共有三千五百位獲勳者。奧蘭治-拿騷勳章也被授予其他國家的王子、部長、政要和外交官等。

歷經近三十年的討論,1994年荷蘭對其授勳及嘉獎制度進行了大幅度的調整。透過修法,荷蘭將勳級與獲勳者的社會地位與階級脫鉤,以求建立一個更為民主的榮譽體制。自此以後,原則上所有荷蘭公民不論地位與階級,都能被授予奧蘭治-拿騷勳章。在這項變革之前,奧蘭治-拿騷勳章下設了五個級別以及額外的榮譽獎章(金、銀、銅級);其中,榮譽獎章只作為勳章的附加榮譽,並沒有正式被納入勳章榮譽制度中。1996年,榮譽獎章被廢止,以奧蘭治-拿騷勳章的「員佐勳章」取代。員佐勳章只頒予荷蘭公民。

級別

奧蘭治-拿騷勳章分為民事和軍事兩類,前者在徽章上以桂冠作為標誌,後者則是在徽章和星章上刻有交叉的劍。

荷蘭的國王女王是奧蘭治-拿騷勳章的總司令。

1996年起至今

1996年起,除了分為民事和軍事兩類,奧蘭治-拿騷勳章共設有六個級別:

  1. 騎士大十字勳章
  2. 大軍官勳章
  3. 司令勳章
  4. 官佐勳章
  5. 騎士勳章
  6. 員佐勳章
  • 騎士和員佐級別的徽章是銀製的,其餘級別的徽章則有額外鍍金。
  • 騎士大十字、大軍官和司令級別的徽章直徑為60 mm,官佐和騎士級別為46 mm,員佐級別為35 mm。

參考文獻

  1. De Orde van Oranje-Nassau [奧蘭治-拿騷勳章]. kanselarij.nl. [2018-07-06] (荷蘭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