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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泊镇隶属于天津市静海区,地处静海区东部,东依大港油田生活基地,西邻蔡公庄镇,南靠大港小王庄镇,北隔独流减河与西青区王稳庄镇交界,行政区域面积28.6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团泊镇户籍人口为12797人。

民国时期,先后属静海县第一区、第二区、大泊大编乡、第二区大泊乡;1999年12月,改为团泊镇;2001年8月,调整区划,将胡连庄乡并入团泊镇;2011年,胡连庄、五美城、刘家房子、三间房、东房子、邢家垫、丁家房子村划归大邱庄镇。截至2021年8月,团泊镇辖3个社区、8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团泊村。

2016年,团泊镇完成财政总收入1.4亿元,比上年增长3.5%。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084万元,企业所得税517万元,个人所得税31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4.6%、98.6%、79%。 2019年,团泊镇有工业企业38个,其中规模以上16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3个。

2020年7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团泊镇为国家卫生乡镇。[1]

建置沿革

民国时期,先后属静海县第一区、第二区、大泊大编乡、第二区大泊乡。

抗日战争时期,属津南县四区。

解放战争时期,先后属津南县四区、湾头区、砖垛区、马圈区。

1949年,划归静海县砖垛区(十一区)。

1950年8月,属静海县八区(蔡公庄)。

1953年,置宫家堡乡。

1957年8月,属赵连庄乡。

1958年8月30日,成立团泊洼人民公社。

1961年5月,改建团泊公社,改属河北省天津地区。

1967年1月,属天津专区。

1973年8月1日,改属天津市。

1983年7月,置团泊乡。

1999年12月,改为团泊镇。

2001年8月,调整区划,将胡连庄乡并入团泊镇。

2011年,胡连庄、五美城、刘家房子、三间房、东房子、邢家垫、丁家房子村划归大邱庄镇。

行政区划

2016年末,团泊镇辖8个行政村:团泊、宫家堡、吴家堡、张家房子、孟家房子、小邱庄、薛房子、孟铺子。

截至2021年8月,全镇辖8个行政村,分别是团泊村、吴家堡村、张家房子村、宫家堡村、孟家铺子村、孟家房子村、薛家房子村、小邱庄村;3个社区,分别是团泊洼石油基地社区、御湖南苑社区、雍景豪庭社区; 镇人民政府驻团泊村。[2]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团泊镇地处静海区东部,东依大港油田生活基地,西邻蔡公庄镇,南靠大港小王庄镇,北隔独流减河与西青区王稳庄镇交界,行政区域面积28.6平方千米。

自然资源

团泊镇境内地热资源热水储量达84亿立方米,距地表900米,水温达82℃。天鹅、鸳鸯、白鹭、红鹬、柳莺等60多种珍禽鸟类在团泊镇栖息繁衍,盛产鲤鱼、白鲢、鳙鱼、草鱼、乌鳢、黄颡、青虾、中华绒螯蟹等十几种水产品。

人口

2016年末,团泊镇辖区户籍总人口10088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1036人。户籍总人口中,男性4945人,占49%;女性5143人,占51%;14岁以下1171人,占11.6%;15-64岁7931人,占78.6%;65岁以上986人,占9.8%。另有流动人口3614人。户籍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0008人,占99.2%;有回、满、蒙古等29个少数民族,共80人,占0.8%。2016年,人口出生率15.1‰,人口死亡率5.6‰,人口自然增长率9.5‰。

截至2019年末,团泊镇户籍人口为12797人。[3]

经济

综述

2016年,团泊镇完成财政总收入1.4亿元,比上年增长3.5%。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084万元,企业所得税517万元,个人所得税31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4.6%、98.6%、79%。

2019年,团泊镇有工业企业38个,其中规模以上16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3个。

工业

2016年末,团泊镇实现工业总产值22.9亿元;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12家,职工2030人。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6年末,团泊镇有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679人,专任教师50人;小学2所,在校生1388人,专任教师6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335人,专任教师34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文体事业

2016年末,团泊镇有文化艺术团体11个,创作完成的作品有国画、书法等。

2016年末,团泊镇有体育场地8处,体育社团2个。每年定期举办的体育活动有秧歌、太极拳、象棋等项目。10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6.5%。

医疗卫生

2016年末,团泊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个,其中一级医院1所;病床24张,固定资产总值205万元。专业卫生人员23人,其中执业医师10人,执业助理医师4人,注册护士4人。

社会保障

2016年,团泊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3户,人数121人,支出827111元,比上年增长35.8%。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482206元,比上年增长10.57%。养老服务机构2所,床位20张。社区服务设施11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站8个,其他社区服务设施2个;社区日间照料床位数20张。经常性社会救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9个,全年接受社会捐款5万元,捐赠物资价值5万元。

交通

团泊镇境内有108省道经过。

风景名胜

团泊洼水库

团泊洼水库位于团泊镇西侧,团泊洼鸟类自然保护区为市级鸟类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60平方千米,其中水面为51平方千米。

荣誉称号

2016年12月7日,团泊镇被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2020年7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团泊镇为国家卫生乡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