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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春镇

图片来自网络

中文名 : 回春镇

所属地区: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

回春镇,隶属于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地处仪陇县西部,东与金城镇接壤,东南与土门镇为邻,西连南部县长坪镇,北接大仪镇, 距县城57公里,区域总面积41.1平方千米。 截止2022年末,回春镇下辖12个村,1个城镇社区,3个农村社区,75个村民小组。回春镇辖区共6614户,23136人。其中,农业户5782户,农业人口21340人。非农业户数832户,非农业人口1796人。 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31号。 镇机关内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民政所、环境整治办、安全综治办公室和人民武装部。截止2022年末,全镇有工作人员42人,其中公务员26人,事业干部16人。驻镇单位7个,分别是回春中学、回春小学、来苏小学、回春卫生院、畜牧站、农商银行、邮政所。 [1]

位置境域

回春镇地处仪陇县西部,位于东经106°15'23"—106°24'14",北纬31°11'32"—31°20'01"之间,东与金城镇接壤,东南与土门镇为邻,西连南部县长坪镇,北接大仪镇,区域总面积41.1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回春镇大部分为低山深丘,地势略为西高南低;境内最高点位于鲜家坪,海拔762米;最低点位于罗家沟,海拔589米。

气候

回春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光照较少,无霜期长;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雨量集中,秋季温和凉爽,冬季湿冷少雪;多年平均气温17.1℃;无霜期年平均290天;年平均降水量1150毫米。

水文

回春镇属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仅有1条小溪。

自然灾害

回春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旱灾、涝灾、风灾、低温、雷击等。严重的一次暴雨发生在2001年6月10日,冲毁房屋101间,损毁粮食作物220亩,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

自然资源

回春镇境内主要矿藏为砖用页岩。2011年,回春镇耕地总面积为1.5万亩。

人口

截至2011年末,回春镇总人口有24731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913人;另有流动人口500人。总人口中,男性12079人,占48.8%;女性12652人,占51.2%;人口均为汉族。2011年,回春镇人口出生率8.3‰,人口死亡率4.9‰,人口自然增长率3.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602人。 截至2017年末,回春镇常住人口为17886人。 截至2018年末,回春镇户籍人口为22886人。 截至2019年末,回春镇户籍人口为22702人。 截至2022年末,回春镇户籍人口为23136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回春镇财政总收入844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95万元;人均财政收入314元。 截至2018年末,回春镇有工业企业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5个。

农业

截止2023年1月,全镇耕地面积27360亩,粮食播种面积37017亩,粮食总产量1488万公斤。其中,水稻面积13300亩,总产量716万公斤;小麦面积4892亩,总产量142万公斤;玉米面积10720亩,总产量419万公斤;红薯面积3220亩,总产量99.9万公斤。经济作物播种面积16100亩,其中:油菜面积8882亩,总产量189万公斤;花生面积1893亩,总产量34万公斤。传统畜禽养殖以农户散养为主,温氏托养生猪1000头以上的大户3户;饲养肉牛50头以上的1户;在青龙村发展养鱼产业达40亩。全镇退耕还林面积达480亩,补助金额6万元全额直发给对象户,落实了21名护林员。

工业

2022年末有工业企业1个,从业人员54人,年产值1292万元,比去年增长3.3%。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回春镇有幼儿园1所,小学3所,初中1所,在校生共1077人,专任教师109人,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99%。

文体事业

截至2011年末,回春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室25个;有各类图书室26个,藏书10万余册。截至2011年末,回春镇学校运动场2个,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3%。截至2011年末,回春镇有线电视用户数为5710户,入户率91%。 2022年,争取我县指标免费给各村援建了“村村响”工程,提高了村干部办事效率。在镇新修建广播电视台前端,使16个村与县上联网播出。全年开展25次文体活动,其中3次大型文体活动。

医疗卫生

截至2011年末,回春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个;设病床30张。执业医师5人,执业助理医师5人,注册护士2人。2011年,回春镇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8324人次。

社会保障

2011年,回春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80户,人数86人,支出18万元,月人均174.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087户,人数1157人,支出92.9万元,月人均66.9元;农村医疗救助361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15人次,共支出49.2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37人,抚恤事业费支出42万元;社会福利费28.5万元;有敬老院1家,床位60张,收养农村五保37人;有社区服务设施1个;五项社会保险(不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266.5万元;基金支出合计239.9万元。截至2011年末,回春镇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2万人,参保率52%。


参考来源